中国对股票发行进行审核的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具有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和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的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央企,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证券期货市场的合法运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设立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专业人士和所聘请的会外有关专家担任。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证券监督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证券期货交易所,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四大期货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