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央银行借款是指是商业银行为了解决临时性的资金需要,向中央银行借入的临时周转资金、季节性资金、年度性资金以及因特殊需要经批准向中央银行借入的特种借款等。
它是商业银行保持其负债业务流动性的最后办法。
中央银行控制着社会货币供给总量,肩负着调剂货币资金、保持银行体系稳定的责任,因此,商业银行在出现资金不足、周转困难时,可以向中央银行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借款,也称再贷款;另一种为间接借款,即所谓的再贴现。
直接借款是指商业银行用自己的合格票据,如银行承兑汇票、政府公债等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品向中央银行取得抵押贷款;间接借款是指中央银行把自己办理贴现业务时买进的未到期票据,如短期商业票据、国库券等转卖给中央银行,获取现款。
我国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的借款,基本采取的是直接借款的形式。
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商业票据信用尚未真正发展,另一方面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上对中央银行有着很大依赖性,这也是更重要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