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古就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之说,意思是欠别人的钱一定要去还,本来就是合情合理的事情。但是有些借贷并不是基于完全平等的条件下而产生的,如果是这样的债务还需要偿还吗?
国家出台了高利贷新规,有以下5种欠款是可以不用去偿还的,因为它们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
1、砍头息
在发生借贷关系的时候,出借人在放款时从本金里扣除一部分钱,这一部分钱就被称为砍头息。在网贷中,砍头息通常会以咨询费、服务费、托管费等形式存在,使得借款人到手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不同。这样提前收取利息的借贷形式是不合法的,按法律规定本金是按照实际交付的金额来确定的。
2、高利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不用支付。
3、套路贷
现在很多借高利贷的人,其实是不知情被套进来的,那些出借人利用诈骗、胁迫等手段逼迫他人借贷。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当中,就规定了如果说出借人是在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形成借贷关系的话,那么这笔欠款属于无效的借款。
4、借钱做违法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出: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也就说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出借人得不到债权时不受法律保护。
5、债务分担
债务分担主要指夫妻间的债务纠纷问题,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是共有的,但有些夫妻为了骗取对方的财产,勾结他人制造虚假债务达到骗取目的,所以要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双方都知道债务情况且同意,二是债务用于家庭生活。
对于出放款者而言,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借贷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这笔债权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还可能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
对于借款者而言,并不是所的欠债都要还。所以,在借钱时要看其要求是否合理、合法。如果一旦陷入了高利贷或套路贷的圈套,就要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