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速道路救援,车主指定不陌生,收费是比较贵的,一些黑心的店拖车都能要十来万,受到很多车主的吐槽,更是让卡友们胆战心惊。不过,现在好消息来了!
日前,据国内媒体报道,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公路条例》,明确提出将“高速公路免费清障救援”纳入地方性法规。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在浙江境内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可以申请免费清障、救援。
《条例》指出,2020 年 9 月 1 日起,对停留在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司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拖曳、牵引费用的事项,应当在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协议中予以明确。而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限定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当事人到其指定单位修理车辆。
据了解,目前浙江省公路里程已突破 12 万公里,其中农村公路占比近 90%。公路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实事的同时,也面临建设、管理、养护、运营等方面的新问题。《条例》作为浙江省公路行业的基本法,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原则,广泛听取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企业、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的意见,经多次审议最终完成并出台。
根据《条例》,浙江高速公路上的清障、救援工作将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负责实施,对停留在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司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浙江省、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向社会公布一次高速公路路况水平。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农村公路技术等级不得低于四级公路,鼓励在路基外侧设置骑行道、游步道等设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