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今日获表决通过,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8 月 20 日消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20 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①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②处理生物识别、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③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应用程序,责令暂停或者终止提供服务。 Published by 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View all posts by 风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