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时候必须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同时保险标志并随身携带,机动车的行驶证,这些证件都是必须要有的,而且也是不可取消的。所以电子交强险标志一定要贴车上。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另外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