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2 日消息 今天下午,中航锂电发布声明,公司于当天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关于宁德时代起诉公司的两份《民事起诉状》((2021)闽 01 民初 1995 号、1996 号)。
中航锂电声称,公司已于当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上述两件涉诉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因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为避免对案件审理产生影响,在此不就具体内容进行披露。公司高度重视该事项,将按法律程序应诉并不惧挑战。
了解到,在 7 月 21 日,宁德时代表示已经正式起诉中航锂电专利侵权,称中航锂电涉嫌侵权范围覆盖其全系产品。宁德时代还称,涉案专利涉及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此次涉嫌侵权的电池已搭载在数万辆车上。
中航锂电则表示,公司坚持自主研发,提供给客户的产品都经过专业知识产权团队全面风险调查,公司确信其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