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拟规定: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示范产生数据不得擅自传输到境外

7 月 16 日晚间消息,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测试与示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意见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提出,测试与示范主体应妥善处理数据采集、处理、应用和传输等环节,应满足以下要求:履行安全保护责任,采取相关措施保障数据机密、完整和可用;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合理收集和使用数据,经被收集者同意的前提下做好规则披露。不非法买卖、转让、公开相关数据;测试与示范活动中产生的数据,除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传输到境外;严禁对外发送虚假数据,干扰其他车辆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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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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