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账户分为基本户、一般户和临时户。
对公账户开立需要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正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企业财务公章;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此外,股份制企业的还需提供公司章程。
对公账户类型主要有以下三种:
1、基本户,即企业为了满足日常和现金收付业务而办理的银行账户。银行基本户办理后银行会核发开户许可证。
2、一般户,主要是企业为了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业务,一般户不能支取现金。
3、临时户,即企业为了满足临时需求开办的银行账户。像是办理验资临时汇入的资金或者外地采购汇入当地行的资金等。
对公账户的开户流程如下:
1、银行交验证件。
2、客户填写《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3、开户行应与存款人签订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开户行与存款人各执一份。
4、填写“关联企业登记表”。
5、银行送报人行批准核准。
6、人行核准并核发《开户许可证》。
7、将《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密码、《开户申请书》客户留存联交与客户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