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高考结束了。在众多高考话题中,“复读生”是非常有争议的一个。这群特殊的学生/考生,一方面为了自己更高的梦想不懈努力,但另一方面也冲击了其他应届考生,有抢夺资源的嫌疑。
近日,重庆市教委印发了《关于禁止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的通知》,以进一步规范全市高中招生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教育秩序,第一条就是“严明纪律,禁止招收复读生”。
其实早在2002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基础教育办学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基〔2002〕1号)就明确规定:“各地公办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此后,教育部多次重申此规定,各地教委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文件,但是,办复读班、招复读生的情况依然屡见不鲜。
重庆市在《通知》中强调,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中学校要加强高中招生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举办复读班,不得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不得在培训机构以学校名义举办复读班,不得招收复读插班生。
各区县、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决纠正为了“一本”升学率和名校录取数举办复读班,坚决纠正严重违背教育规律的行为,坚决纠正校际间招生中的恶性竞争行为。
禁止诱导已被高校录取的高分考生复习,禁止进行复读宣传。
另外,《通知》还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统计、公布初、高中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升入“双一流”高校及一本高校情况等高考信息;不得以中考、高考成绩对区域内中学进行排名排队和表彰奖励,不得给所谓“中考、高考状元”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