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5月19日讯,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披露的公告称,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关于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宽虚拟货币“挖矿”企业问题情况来源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保障作用,特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
举报主要范围有四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业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