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报,5月17日0时至19时,,其中沈阳市2例、营口市2例(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归)。
新增确诊病例详细情况如下:
男,5月5日上午10时自驾车至金色童年摄影基地取照片,停留30分钟;5月5日至16日期间去过学府花园、自贸区管委会、卢屯镇鸾窝蔬菜大棚和盖州市润泽山庄公司猫爪沟。
5月16日经鲅鱼圈区中心医院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随即转运至营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进一步诊断治疗。
5月17日经省市专家组会诊,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女,系沈阳市5月16日报告的本土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曾到过病例家中。
5月16日作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被送至市级医学观察点集中隔离,例行采集其生物学标本进行核酸检测,5月17日11时经市疾控中心报告其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
目前已转入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诊断治疗。经省级医疗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女,曾于5月1日一家三口自驾前往营口市鲅鱼圈旅游,当晚入住万科海港城,5月3日入住望儿山温泉酒店,5月4日自驾返沈。
作为鲅鱼圈返沈重点人群,5月16日19时在浑南区应急检测中心进行主动核酸筛查,5月17日8时和合检验所报告其核酸检测结果阳性,13时30分经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报告结果为阳性。
目前已转入市第六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的诊断治疗。经省级医疗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