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征信是指依法设立的个人信用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和加工,并根据用户要求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评估服务的活动。
1、申请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以及委托人出具的授权查询委托书。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查询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3、工作人员当场进行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交申请人签收。
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