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我们,2021年3月1日起,全市将推出升级版轻微交通违法“优驾容错”措施,倡导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营造文明出行、守法出行的良好风气。具体分为两类:
第一类: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3个月以上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罚款:
违反错峰出行(高架道路除外)、景区单双号出行规定通行的;
在道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
不按规定掉头的;
遇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通行或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第二类: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6个月以上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其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罚款不记分:
行驶超速10%未达到20%的;
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通过路口遇红灯停车越线的;
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
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措施不适用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而是限于偶发性的对交通安全没有重大影响的行为。在接受警告教育后,时间将重新开始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