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分为三年期和五年期,和银行存款类似,是可以提前支取的。储蓄国债属于不可流通国债,符合一定条件的未到期的储蓄国债可以通过提前兑取的方式变现,即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到承办银行柜台申请提前兑取未到期储蓄国债本金和利息。
提前兑取要做一定的利益扣除并交纳相应的手续费,各期储蓄国债提前兑取的具体条件将在各期发行公告中予以公布。投资人如需提前兑取,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国债托管账户和资金账户到原承办银行的联网网点办理相关手续。付息日和到期日前15个工作日起开始停止办理提前兑取业务,付息日后恢复办理。
如果投资人的流动性需求只是短期的,并且不愿意接受提前兑取带来的利益扣除,也可以用储蓄国债的债权作为质押品,到承办银行办理短期质押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