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发生约束力的状态称为保险合同生效。
保险合同生效是合同符合生效要件而发生受法律强制力保障的拘束力。具体表现为合同一旦生效,即为法律所确认,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的基本特征,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
合同的效力一般仅及于当事人之间,但在一些场合,第三人亦受合同拘束,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为他人利益或以他人财产或人身保险标的而订立的保险合同即属这种情况。根据“债权不可侵性”理论,任何第三人都负有不侵害合同权利的义务,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又是相互联系的,成立是生效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成立的合同无所谓生效;生效则是成立的结果,合同生效是完成合同成立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