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连续两年亏损,被特别处理的股票。*ST:连续三年亏损严重或公司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资不抵债,随时会停盘下市,具有退市风险的股票。可以说,两类股票都属一个性质,但带*者更甚。
对财务状况和其他财务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其中异常主要指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经审计两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实行特别处理期间,其股票交易应遵循下列规则:(1)股票报价日涨跌幅限制为5%;(2)股票名称改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钢管”;(3)上市公司的中期报告必须经过审计。
ST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需要指出的是,特别处理并不是对上市公司的处罚,而只是对上市公司目前所处状况的一种客观揭示,其目的在于向投资者提示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如果公司异常状况消除,可以恢复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