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朗科科技发布公告,披露了关于起诉美光、京东等侵犯其U盘闪存盘)发明专利权事项的最新进展,这场历时3年多的官司终于以朗科大获全胜而尘埃落定。
据介绍,朗科于2017年5月3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美光消费产品集团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嘉合忆美电子有限公司、深圳中恒旗众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
涉案产品有七款,分别为:32GB LEXAR M20闪存盘、16GB LEXAR M20闪存盘、16GB LEXAR S33闪存盘、16GB LEXAR TWISTTURN闪存盘、32GB LEXAR S33闪存盘、32GB LEXAR TWISTTURN闪存盘、32GB LEXAR V10闪存盘。
朗科诉讼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
2017年5月3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诉讼案件。2020年5月6日,朗科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的六份《民事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美光需要向朗科赔偿经济损失合计300万元,以及合理支出3.6万元;嘉合忆美赔偿合理支出17176元。
另外,朗科还于2019年12月20日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株洲市天元区西苑小区九头鸟音像店、湖南四象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湖南九头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马文俊侵犯公司发明专利权,专利名称为“用于数据处理系统的快闪电子式外存储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ZL99117225.6,索赔经济损失共210万元。
长沙中院于2020年1月13日正式立案受理了上述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