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口商不利的贸易结算汇款方式是预付货款,购货方先付货款,约定在以后一定时期收货的一种交易方式。
预付货款是商业信用的一种形式。购货方先付货款,约定在以后一定时期收货的一种交易方式。如在我国按政策规定向生产单位或个人发放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付给建筑安装企业较大工程的预付工程款等等,均属预付货款性质。
预付货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供货方资金不足的困难,但它又会提前增加社会购买力,不利于国家有计划地分配物资和资金。故其应用范围应严格控制。在商业会计中,预付货款常用“预付货款”、“预购定金”等帐户进行核算。预付时增借)记上述帐户,收货后结算冲销时记减贷)方。
这种做法对出口人有利而对进口人不利。进口人不仅因为先行付款而占压了资金,而且还要承担出口人不交货或迟交货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进口人一般会压低货价,并在汇款上规定解付条件,例如,收款人或付款银行提供书面担保,保证出口人在一定时间内履行交货义务,否则退还已收货款,并加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