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9日电 综合韩媒报道,18日,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驳回了特检组针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干政门”案审判法官郑晙永,提出的回避申请。
就驳回理由,法院方面表示,无客观合理证据证明,该法官可能做出不公平和不公正判决。
韩国特检组方面对这一结果表示遗憾。特检组曾表示,郑晙永法官对本案审理的一贯性不足,且仅凭个人预断,进行对被告人有利的审判。
由此,李在镕相关案件将继续由郑晙永所在的首尔高等法院刑事法庭审理。
2020年9月1日,韩国检方对三星电子实际控制人、副会长李在镕提起不拘留起诉。李在镕在2017年2月,因韩国前总统朴槿惠“闺蜜干政”案被拘留起诉后,时隔3年半,再次开始新的法庭“斗争”。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经济犯罪刑事部以涉嫌进行《资本市场法》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操纵市场及渎职等嫌疑,对李在镕提起不拘留起诉。检方认为,李在镕是非法继承经营权嫌疑的最终负责人和受惠者,决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2016年,李在镕卷入韩国前总统朴槿惠的“闺蜜干政”丑闻。特别检查组提出,李在镕为继承三星获取便利,向朴槿惠“闺蜜”崔顺实控制的财团捐赠并贿赂。其遭多项指控,被提起公诉,一审被判决有期徒刑,但在二审中获缓刑释放。
李在镕出生于1968年,是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独子。2014年李健熙生病入院后,李在镕成为集团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