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保单证件号通常都是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保险单简称“保单”。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保险单的主要内容包括:1)双方对有关保险标的事项的说明,包括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的名称及其存放地点或所处状态、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等。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承担责任和不予承担的责任等。3)附注条件,指保险条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以及保单变更、转让和注销等事项。保险单是签订保险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简化形式,还可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预约保险单,保险凭证或暂保单等形式。
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保险单的签发,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签发保险单,保险人也应负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出立保险单为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