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人生保险条款如下:1、30种轻症疾病:等待期后患约定轻症疾病,按20%基本保额赔付,合同继续有效。每种轻症疾病限给付一次,每次给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不同轻症疾病最多可赔付3次,当累计给付3次之后,轻症疾病保险责任终止,但合同继续有效。若因同一原因导致患约定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轻症疾病,仅按一种轻症疾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
2、70种重大疾病:等待期内因意外意外的原因确诊患约定重疾,返还已交保费。等待期后患约定重疾,赔付100%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3、身故或全残:未满18周岁身故或全残,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已满18周岁,按100%基本保额赔付等待期期内因意外以外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4、轻症豁免:等待期后确诊患约定轻症疾病,除给付轻症保险金之外,余期未交保费免交,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