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公司不可以倒闭,不说是香港的保险公司,其实全世界的人寿保险公司都不会允许倒闭的。香港《保险公司条例》第41章46条指出,除非法庭另有命令,不然清盘人须继续经营保险人的长期业务,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把该业务作为正营运中的事业而转让给另一保险人,维护投保人的权益。换言之若是您在香港有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状况不好,经营不下去了,香港政府就会出面,让有财政实力的保险公司接手该公司的业务,也就是兼并该保险公司,保障保单受益人的权益不受到损害。因此在配置保险的时候,建议大家选择知名的大公司的产品,这样公司经营稳健,信誉好,长期投资才会更加有保障。
香港保险是对全世界的投保者开放的,全世界的保险公司都可以申请到香港设立公司经营业务,不管您是哪个国家的人士都可以选择到香港配置保险,只要过程是符合香港法律即可,这就是自由市场经济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