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人们格外关注武汉的情况,也一直有人在记录、分享着生活。方方日记在网上引了不少争端,但是在记录武汉疫情的不止方方一人,微博上一位 vlog 博主 @ 林晨同学 Hearing 也通过视频的形式做出了很棒的内容,引起了强烈反响,粉丝迅速暴增到了 500 万,在 B 站也有 54.6 万的粉丝。
但是,他最近被坑了。
昨天,他在自己的首页发布了一条视频,在这个视频中,他曝光了自己签约的 MCN 公司是如何压榨自己的。
所谓的 MCN 公司就相当于是现在这些 “ 网红 ” 们的经纪人,负责帮助 “ 网红 ” 们运营自己的账号,持续带来流量的增长,再通过这些流量寻找商业合作进行变现,最后与 “ 网红 ” 进行分成,实现双赢。
理论上是这样子的。
但是林晨同学发布的视频中,他签约的这个 MCN 公司却不是这样的。
根据林晨同学的叙述,他在去年夏天签约了现在的这家 MCN 公司,那个时候他还是一个没什么名气的 Vlog 博主,因此也没有什么商业合作,没有从这家公司拿到过一分钱。
甚至于在签约后,这个公司没有给到林晨同学任何关于视频制作商的帮助,从策划、脚本、文案、拍摄、剪辑、后期等全都是由林晨同学独立完成的。
但是当他的 “ 武汉日记 ” 系列视频出到第二期的时候,公司却突然通知他,说帮他接了两个 “ 商单 ” ,要求他根据相应的需求进行视频拍摄。
在这一点上,林晨同学和 MCN 公司的意见出现了分歧,
他认为现阶段并不适合继续拍摄疫情相关的广告,想要推迟这个广告,公司却说不行,如果不按照公司说的做,便以严重违约为由,要林晨同学支付 300 万元的违约金。
甚至于在和公司法务讨论这个事情的时候,法务还给他算了笔账,说林晨同学相当于是花 300 万买了 500 万的微博粉丝,还说如果他自己能变现, “ 我是你我就同意 ” 。
看上去这似乎是一个解决办法,林晨同学支付违约金后依旧是一个拥有 500 万粉丝的大博主,还有 “ 自由身 ” ,想接什么广告就接什么广告。
可问题在于,根据林晨同学自己的说法,他获得 500 万粉丝的过程之中,公司根本就没有在运营上进行过任何帮助,虽然在签约之初,这家公司承诺过给予流量、运营等各方面的扶持。
同时他还询问了同一个公司的几个签约博主,他们也都表示这家公司从来没有做到过一开始的任何承诺,其中几个人甚至因为公司的原因已经打算放弃做旅游博主了。
也就是说, MCN 公司理所当然地把林晨同学自己积累的粉丝当做了自己的 “ 所有物 ” ,进行了一次空手套白狼。
另外在视频的录音中,MCN 公司还声称为林晨同学的每一条视频付出了 “ 16 万的成本 ” 。
可是当林晨同学和 “ 公司前员工 ” 交谈时,却得到了否定的答复,并且被告知公司连员工都不愿意招聘,更不可能花钱帮他的视频去买流量,公司从头到尾就一个运营人员,对应的却是 60 个签约博主。
甚至于公司还会让签约博主自己花钱去买粉丝和转发,美其名曰 “ 调整 ” 。
此外,合同的条款中有一条 “ 不得与其他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 的条约。
他找 MCN 公司确认过,对方解释 “ 这条条例是针对不可以再签订同类型的 MCN 机构 ” ,并声称公司很多签约博主都是兼职的。
可当林晨同学打算放弃拍摄视频,找别的工作时,对方却又提出了另一套说辞,并没有明确表示可以,而是把话题转向了所谓的 “ 公司运营成本 ” ,显然不会接受林晨同学这么做。
也就是说现在的林晨同学,进退两难:
找工作,可能被公司利用合同上的条约起诉;继续拍摄视频,就要违背本心去接受商业广告;至于支付违约金,那更是天方夜谭。
对于这个 MCN 公司来说,却是毫无损失,他们可以继续吊着林晨同学,对外宣称这么一个著名博主是自己 “ 孵化 ” 的,若是林晨同学打算 “ 鱼死网破 ” ,他们光是违约金就能赚 300 万。
在这种绝望的情况下,林晨同学才拍摄了这么个视频,试图寻求帮助。
同时,林晨同学也在视频简介中提到,遭遇这种事情的人绝对不止他一个人。
林晨同学应该是碰到了一家靠着广撒网策略用合同钳制的 “ 吸血型的 MCN ” 。
其实我们现在在网上看到的绝大多数 KOL 、网络红人的背后,都有着对应的 MCN 机构。
在 “ 网红经济 ” 快速发展的现代,依托于网红经济的 MCN 机构自然也是如同雨后春笋般快速增长着,不管是微博大 V 、视频作者、还是直播平台的主播,只要有流量的地方,就会有 MCN 机构。
MCN 机构的存在是一种必然,它的本质是一种资源的再分配:内容创作者负责积累流量, MCN 机构负责积累商业资源。
做内容的好好做内容,谈生意的好好谈生意,对双方来说都是高效的。
可许多人也盯上了这其中的利益,导致 MCN 机构良莠不齐。
运气差一点的,就会遇到和林晨同学一样的问题,被 “ 吸血 MCN 机构 ” 所绑架。
首先,他们会进行 “ 广撒网 ” :四处找人进行签约,说难听点就是 “ 谁都行 ” ,打个比方,各种直播平台上的许多所谓的 “ 工会 ” ,其实都可以算作 “ 吸血 MCN 机构 ” 。
差评君曾经试着在某平台直播了 15 分钟的游戏,根本就没有活人观看,但是却有机器人进入直播间,邀请我这个毫无热度的主播进入公会,态度十分诚恳,还许诺不限时间内容、免费扶持、完全自由。
可惜的是,在我加了他的 QQ 之后,却并没有得到回复,可能是我游戏打得太菜了。
在许多直播平台的小主播房间里,这样的广告也同样常见,条件大同小异,待遇非常优厚,各种资源好像不要钱一样你签了就会给你。
可是仔细一想,这不对啊?
现在的平台基本上不会和个人创作者进行合作,大多把资源分发给了 MCN 机构,这就导致了一个 MCN 机构手上的资源是有限的,按照他们的承诺,怎么可能在大量签约的情况下还能照顾到每个人?这根本就是自相矛盾的。
解释这个矛盾的唯一可能就是他们撒了谎:
这样的吸血 MCN 机构大多手头资源很少,甚至根本没有任何资源。
他们要做的仅仅是要让那些内容创作者们签下自己精心拟定的 “ 不平等条约 ” ,而且正如上一张截图里提到的“ 没有底薪机制 ” 所说,几乎没有成本。
这类吸血 MCN 机构的合同里,往往会充斥着大量的坑爹条款,同时说法措辞上对于一些没什么法律知识的野生网红来说就像天书。
在签完合同后,这些吸血 MCN 机构就会对签约者进行 “ 放养 ” ,花钱是不可能花钱的,哪天火了你才是我的人。
其实专业的 MCN 机构确实会在运营、资源等方面对签约者进行扶持,差评君也询问了一个在做抖音的朋友,他签约了抖音上一个比较大的 MCN 机构。
他对差评君说,自己在签约后粉丝数量确实一直在稳步增长,公司也有帮忙策划、帮忙制作视频脚本等,但是公司做的视频效果很一般,他自己独立制作的视频能有 40 万以上的点赞,公司帮忙做的基本上只有 20 万的点赞。
此外,在商业合作上,不管是公司帮忙找的,还是合作方直接找到他的,他都需要和公司进行分成,二八分,他只能拿到二成。
据他说,就算这样,他所在的 MCN 公司也已经算是业内比较正规专业的了,而且确实有些商业合作机会是在签约之前比较难以接触的。
更加用心一些的 MCN ,还会从头开始培养 “ 网红 ” ,但这一定需要机构对目标以及市场进行全方位的调研后才会行动,并且会给创作者专门配备编导、制作人、前后期、运营、经纪人组成的专业团队,就是造就一个明星的投入。
其实 MCN 概念最早来自油管▼
对于个人来说,在这个人人可以成为网红的时代里,内容创作者出于商业化考虑去寻找 MCN 机构合作,无可厚非。
可是在签约合同之前,最好还是要去找专业懂法律的人士进行咨询,避免踩到陷阱,像是林晨同学如果事先咨询了,没准就可以避免这个 “ 300 万 ” 的事件。
而对于如 B 站、微博等各大平台来说,内容创作者们选择哪个 MCN 机构是他们的自由,但也可以做一些官方的保护措施,例如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
总之,尽管人人都可以成为网红,但商业化和法律的专业壁垒依然存在。
既然有的人靠着专业壁垒钻空子吸血,那我们也在考虑成为网红的时候,学习一些东西保护自己。
参考资料:
Bilibili @ 林晨同学 Hearing
微博 @ 林晨同学 He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