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车派新闻】近日,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决定文书号为京朝市监工罚(2020)712号,违法行为类型为010101,处罚机关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5万元。目前暂时不清楚处罚原因。
据媒体报道,2016年,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曾因广告问题而受到行政处罚,当时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样以违法行为类型010101对特斯拉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当时特斯拉在广告中宣传“Model X是迄今为止最安全、最快速及最智能的SUV运动型多用途车”“Model X采用了行业中最大的全景挡风玻璃”等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
此前,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判决特斯拉虚假宣传。特斯拉在相关广告中称其自动驾驶技术可以完全做到无人驾驶的程度,但实际仍需要驾驶员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