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发布:完善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防篡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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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月 13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今日正式对外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 2025 年 9 月 1 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

汇总本次发布的新标准主要信息:

  •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 5.5%

  •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 55kg 提升到 63kg

  •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新标准实施后,将降低火灾事故隐患和危害,减少交通事故风险,有效防范非法改装,提升车辆整体安全性能,更好满足消费者日常使用需求。新标准设置了 8 个月的生产过渡期:

  • 在 2025 年 8 月 31 日及之前,企业既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也可以按照新标准生产;

  • 2025 年 9 月 1 日以后,所有新生产的电动自行车都必须符合新标准要求。

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不会被强制淘汰,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加速更新换代。

从工信部获悉,综合来看,新标准实施后电动自行车生产成本将基本保持稳定终端市场价格不会出现明显波动。工信部方面曾在此前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解读中提到,电动自行车销售价格是由生产成本、物流成本、渠道费用、定价策略、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的。其中生产成本是影响产品售价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并不能直接决定产品的最终价格

按照新规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虽然在塑料件阻燃性能升级、增加北斗和通信模块等方面提升了部分生产成本,但另一方面也会由于取消脚踏动力装置、减少塑料件使用等因素节约相应零部件和材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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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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