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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 29 日消息,复旦大学教务处官网显示,11 月 28 日,复旦大学发布《复旦大学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使用 AI 工具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中提到的 AI 工具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注:简称“GenAI”或“生成式 AI”)和人工智能辅助工具(简称“AI 辅助工具”)。
允许使用范围与原则包括:“征得指导教师同意的前提下,且当 AI 工具生成的内容不影响对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创新等能力的考察时,作者可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AI 工具:文献检索与整理、二次创作图表类型推荐与辅助制图、非创新性方法的 AI 工具辅助、参考文献格式整理。”
禁止使用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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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 AI 工具进行研究方案设计、创新性方法设计、算法(模型)框架搭建、毕业论文(设计)结构设计、研究(设计)选题、研究(设计)意义及创新性总结、研究假设提出、数据分析、结果分析与讨论和结论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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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 AI 工具生成或改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的原始数据、原创性或实验性的结果图片、图像和插图;禁止直接使用 AI 工具生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正文文本、致谢或其他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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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使用 AI 工具进行语言润色和翻译;禁止答辩委员、评审专家使用任何 AI 工具对学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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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涉及保密内容的,禁止使用任何 AI 工具,禁止上传任何数据和图片到 AI 平台。
《规定》还写道,使用 AI 工具时,须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承诺书中明确披露使用的 AI 工具名称和版本号;使用的时间和具体用途;AI 工具生成的内容或提供的建议;AI 工具在论文中的具体使用部分,如方法部分或文献综述部分;须保留 AI 工具处理之前的相关重要材料,以备指导老师或评审专家对学生使用 AI 工具的检查和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