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1 日消息,陕西省商务厅等 10 部门昨日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等文件的通知,涉及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等。
整理如下:
促进家电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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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 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吸油烟机给予一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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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消费者购买 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 8 类家电,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 20% 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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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 2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 8 类家电,按照产品最终销售价格 15% 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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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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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云闪付平台进行消费者资格认证后,发放消费折扣券,消费者可通过实体门店和电商平台购买,采取领券立减方式补贴,收货地址应在陕西省境内
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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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消费者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陕西省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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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 万元
开展汽车置换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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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3 万元至 10 万元(不含)的补贴 10000 元,10 万元至 20 万元(不含)的补贴 12000 元,20 万元以上的补贴 1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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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旧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按照购车发票金额,3 万元至 10 万元(不含)的补贴 8000 元,10 万元至 20 万元(不含)的补贴 10000 元,20 万元以上的补贴 12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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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不能同时享受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
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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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电动自行车,按照最终销售价格,1500 元(不含)以下补贴 300 元,1500 元及以上补贴 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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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位消费者只可享受 1 次以旧换新补贴
支持家装厨卫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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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购买智能洗地机(吸尘器)、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智能门锁 4 类智能家居产品,家具、卫浴,老年人护理床、轮椅(助行器)、安全监控装置、自动感应灯具、闪光振动门铃 7 类旧房装修和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以及烹饪机、洗碗机、消毒柜、净(软)水器、厨房垃圾处理机 5 类厨卫局部改造产品给予一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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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消费者以旧换新购买上述 16 类商品,按照最终销售价格 20% 给予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 2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