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收
证券交收是指结算参与人根据清算的结果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约的行为,买方需交付一定款项获得所购证券,卖方需交付一定证券获得相应价款。这一钱货两清的过程称为交收。
证券交收的内容
一是中国结算公司沪、深分公司与结算参与人的证券交收。
二是结算参与人与客户之间的证券交收。
实践中,除ETF、权证等新品种外,现行A股、基金、债券等品种证券交收过程实际做法是根据成交记录直接记增或记减投资者证券账户。
交割
股票清算后,即办理交割手续。所谓交割就是卖方向买方交付股票而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
交割方式
证券交易一般有下列交割方式:
1.当日交割
指买卖双方以成交后的当日就办理完交割事宜。适用于买方急需股票或卖方急需现款的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采用此种方式。
2.次日交割
指成交后的下一个营业日正午前办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法定假日,则顺延一天。
3.第二日交割
即自成交的次日起算,在第二个营业日正午前办理完成交割事宜。如逢休假日,则顺延一天。这种交割方式很少被采用。
4.例行交割
即自成交日起算,在第五个营业日内办完交割事宜。这是标准的交割方式。一般地,如果买卖双方在成交时未说明交割方式,即一律视为例行交割方式。
5.例行递延交割
指买卖双方约定在例行交割后选择某日作为交割时间的交割。买方约定在次日付款,卖方在次日将股票交给买方。
6.卖方选择交割
指卖方有权决定交割日期。其期限从成交后5天至60天不等,买卖双方必须订立书面契约。凡按同一价格买入”卖方选择交割”时,期限最长者应具有优先选择权。凡按同一价格卖出”卖方选择交割”时,期限量最短者应具有优先成交权。我国目前仍未采用此种交割方式。
交割&交收
在证券交易过程中,当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后,应根据证券清算的结果,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内履行合约。买方需交付一定款项获得所购证券,卖方需交付一定证券获得相应价款。在这一钱货两清的过程中,证券的收付称为交割,资金的收付称为交收。
交收指资金收入和支出,交割指货物存入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