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发放第二轮汽车消费补贴,新能源车最高一次性补贴 5000 元 / 辆

11 月 26 日消息,从“南京发布”官方公众号获悉,南京市将发放 2023 年第二轮汽车消费补贴。

2023 年 11 月 28 日(含)起,在南京市从事汽车新车零售业务的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单位购买 7 座(含)以下非营运车乘用车新车(不含二手车)并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不限上牌地区。补贴金额总量控制,按照初审通过的先后顺序先到先得,发完即止,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本补贴资格。申请人通过全部审核流程后,根据购车类型及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不含税价为准)分档予以补贴。20 万元以下,燃油车和新能源车均按照 1000 元 / 辆给予一次性补贴;20 万元(含)以上,燃油车按照 4000 元 / 辆给予一次性补贴;新能源车按照 5000 元 / 辆给予一次性补贴。

附购车补贴相关要求:

(一)申报补贴车辆要求

1.在南京市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买的 7 座(含)以下非营运车乘用车(不含二手车)并已完成上牌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

2.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和购车发票日期均在 2023 年 11 月 28 日(含)后,且购车发票日期不早于购车合同签署日期、购车定金凭证日期。车辆价格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不含税价格为准。

3.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补贴申请须由个人用户发起,申请人通过扫描活动二维码(11 月 27 日通过“南京消费发布”公众号公布)进入活动页面,并提交以下信息:

1.申请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3.能清晰看清交易日期、交易门店及交易金额的购车定金凭证。包括 POS 小票、银行转账凭证、汽车销售企业加盖公章的定金合同、带有订单号的定金支付页面截图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定金凭证,手写收据定金凭证不在本次补贴申报范围。

4.购车合同、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5.注册登记的新车号牌号码、行驶证、车辆正面、背面照片。

6.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储蓄卡(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人士需在中国大陆地区开户)。

(三)申报相关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严格按标准和要求上传材料,并认真核对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格式、卡号错误或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或补贴资金无法到账。

2.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3.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护照等有效证件。

4.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 1 次且 1 辆汽车的补贴。

5.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汽车销售企业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实施细则的适用情况,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建议列入诚信黑名单。

6.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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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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