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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第1篇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现制定2015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如下:
2015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四风”整治,全面推行“马上就办”,严格执行和落实改进作风各项制度规定,以作风转变更好服务群众,以效能提升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塑造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为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突出标本兼治,推进作风转变
1.狠抓《条例》贯彻。要把《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计划,进一步完善效能投诉、效能问责、绩效考评、明察暗访等制度,确保相关制度有效衔接;制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效能督查工作的意见和效能建设监督员工作办法,改进效能督查,健全督查机制。
2.组织开展主题活动。紧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环节,在全局上下组织开展“践行群众路线,提升作风效能”主题活动,多种形式抓好宣传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切实转变作风,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从严抓好正风肃纪,集中开展机关及直属单位,特别是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多层次多形式开展专项服务活动,贴近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3.动真碰硬解决“四风”问题。严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进行全面的审视,以动真碰硬、不留死角、不留情面的刚正态度,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整改,切实做到即查即纠、立改立行,找到真问题、触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用整改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由衷信任。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实施意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形成上行下效的正能量,促进各级机关和干部的作风有一个大的改进。
4.狠抓不良风气整治。紧密结合我局实际,着力整治庸懒散软、不思进取,满足于现状,不想改、不愿改,不主动适应改革新要求的不良风气;着力整治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改革漠然视之,消极应对的不良风气;着力整治空喊口号、不见行动的不良风气;着力整治不敢担当、求稳怕乱的不良风气,决不让不良风气成为影响改革的负能量,成为推进改革的绊脚石,着力打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5.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继续开展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强化对运输审批、交通综合执法、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物资采购、车辆使用管理、招待接待等权力比较集中的岗位、环节的监督,以具有行政处罚权、项目许可权、资金支配权、承办牵头重大项目的股室和服务窗口为重点,采取平时考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6.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培育和打造机关服务品牌,不断创新创优服务基层群众的载体和手段。探索建立“代表问政”等联动活动,让机关部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质询。加大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和机关服务岗位意见征集,构建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的考评机制。探索推行机关工作管理标准化建设,通过工作目标化、质量标准化、行为规范化、方法流程化,实现审批流程、服务管理、工作质量、服务行为标准化。
二、突出中心工作,加强效能督查
7.开展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情况监督检查。以“效率、廉洁、质量”为目标,加强对国省道改造、农村公路、运输场站、危桥改造等交通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重点检查组织实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要素保障等情况,督促各部门切实“加快建设、加快前期、加快审批、加强储备”,推进我县交通建设的不断深化。
8.加强对交通运输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惠企政策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执行不力、疏于监管等问题,督促认真整改,促进惠企政策的落实。要从资金安排、使用及受惠企业报批入手,采取个案抽查、责任倒查的方式,切实摸清惠企政策的实际效果。局效能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重点抽查。进一步完善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推动督查常态化,健全长效机制。
9.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情况监督检查。结合政府机关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和“减、放、转”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运作,确保简政放权真正到位、见效。
10.加强对应急状态的效能督查。全面贯彻执行《县交通运输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要熟悉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事件、综治内保事件等应对程序。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预防突发事件监督检查预案,加强对防抗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效能督查,促进防灾抗灾各项决策部署和任务措施的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1.加强对上级交办事项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效能督查。要加强对各级领导批示件和重要文件、重大事项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更加优质高效,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系统的社会满意度。
三、突出优化服务,推进“马上就办”
12.明确“马上就办”范围。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入地开展“马上就办”活动。结合实际,从企业和群众办理多、反映多的事项入手,分类梳理、明确“马上就办”的适用主体、对象和事项等,做到即办事项当场办结、承诺事项限时办结。要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事项名称和构成要素,规范办理流程、要件、标准和时限,形成分类目录并公开,切实解决审批事项“大项套小项”、前置过多等问题。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梳理、规范评估论证、现场勘察等事项的办理环节和时限,强化监督制约。
13.建立“马上就办”机制。结合“勤政、廉洁、奉献”为主题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马上就办”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一站式”服务,解决授权不到位、体外循环等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把审批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向网上审批系统集中,进一步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并实行即时电子监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办证难”等问题,加强跨部门审批事项的整合与联动;创造性开展预约、代办、延时等特色服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14.形成“马上就办”推力。积极响应市效能办和市局的号召,组织开展“马上办、提效能、促发展”专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开展点上深度督查、面上拉网式检查,严厉查究机关各股室及工作人员“慵懒散拖”等问题。适时总结、推广交通运输系统“马上就办”好的经验做法。
四、突出督查问责,抓出铁的作风
15.强化日常督查。组织开展机关廉政勤政、作风效能、工作纪律和政令畅通等情况的经常性督查,通过联合督查、跟踪督查、明查暗访等方法,强化对重点工作、重点环节、重要事项的督查。严格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在遵守纪律、落实制度方面,实行同一要求口径,同一标准管理,同一考评奖惩。建立健全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强化工作纪律和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效能。
16.创新督查方法。把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和过程监督有机结合,实现重点督查和面上督查、定期督查和随机督查、过程督查和结果督查、正向督查和倒查倒评“四个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全时段、全过程的督查体系,及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内外两个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让干部习惯于在社会监督和群众评判下工作,不断强化对效能投诉办理质量和效率的考核。
17.严格问责追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保持“零容忍”,做到违规必究、违纪必惩,决不搞“下不为例”。对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责,严肃处理,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以坚定的执行力强化纪律约束力,以铁的纪律锻造过硬的干部作风。
五、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18.落实工作责任。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是作风效能建设第一责任人,既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更要理直气壮、雷厉风行地抓作风,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
19.营造良好氛围。完善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宣传机制,转变观念、拓展渠道、创新形式,定期组织开展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学习和培训,广泛发动新闻媒体和社会力量,强化正面宣传、主动宣传、联动宣传和立体宣传,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20.完善联动机制。注重抓好“践行群众路线,提升作风效能”主题活动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联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与行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衔接,探索建立更加高效的协调合作形式和渠道。调整优化社会监督力量,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21.加强制度建设。认真总结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好的做法和经验,制定更加符合实际的制度和措施,探索构建结构合理、设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制度体系。
2021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第2篇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效能,服务科学发展,树立“优质服务、高效运转、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切实保障“美丽”建设的快速推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2013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公仆杯”竞赛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参评单位
列入参赛的单位共76个(具体名单见附件),分为二个参赛组。第一组:镇机关各部门、镇管事业单位;第二组:驻镇垂直单位。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各参赛部门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和职责的情况,围绕工作实绩、作风建设、服务质量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做到六个好:
1、公仆意识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为目标,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人人争当“人民满意公仆”、部门争创“优胜集体”的良好氛围。
2、勤政服务好。围绕全镇中心工作,坚持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争作贡献。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积极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3、清正廉洁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党性原则和组织纪律从严要求自己,用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行为准则规范自己,防微杜渐、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创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树立机关廉洁从政的良好形象。
4、协调配合好。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统一指挥,部门与部门、部门与镇之间相互配合,班子内部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树立全局观念,确保政令畅通。
5、完成任务好。建立完善各项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全年的目标任务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层层分解,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
6、工作创新好。创新意识强,创新力度大,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尊重客观规律,突破原有模式,创新思路,创新方法,工作有特色、有新意。
三、考评步骤和方法
1、评议层面及权重。
(1)镇三套班子领导评议占40分;
(2)村(社区)、事业单位、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评议占40分;
(3)参赛单位互评占20分。
2、考评采取百分制,分“优、良、中、差”四个档次,分别给予相应的分值,其中优为(85、90、95、100)分,良为(65、70、75、80)分,中为(45、50、55、60)分,差为(10、20、30、40)分。由党委组织部门发测评表的方式进行无记名测评。
3、对考评中出现以下3种情况之一者,则作为无效测评表,不作统计,不计分。
(1)未按填表说明填答的;
(2)全部填答为同一等次的;
(3)优秀比例超过20%的。
4、考评工作在竞赛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考核每年实施2次,上半年占40%,下半年占60%,于当年12月结束。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和反馈
1、根据参评层面和权重分类分别计算两组参赛单位的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列分别取前6名,确定为“公仆杯”竞赛得杯单位,各设金杯1名,银杯2名,铜杯3名。同时设立优胜单位各6名。“公仆杯”竞赛得杯单位、优胜单位由镇党委、政府在三个文明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文秘综合办、组织人事办、纪检监察室、宣传统战办等部门参评不参赛)
2、凡当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优资格:
(1)计划生育工作不达标的;考核责任部门:镇计生办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合格的;考核责任部门:镇综治办
(3)参赛单位人员有造成重大影响和较大损失的失职、渎职行为的;考核责任部门:镇纪委、纪检监察室
(4)市级条线考核平均(中等)以下的;考核责任部门:镇宣传办
(5)机关作风效能“积分警示制”管理中部门(单位)全年扣分6分以上(含6分)的。考核责任部门:镇纪委、纪检监察室
3、末位处理制度。对在年度测评中部门得分末2位的镇机关部门、镇管事业单位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比优秀资格。连续两年在年度测评中得分处末2位的,采取不同方式进行通报批评。对各驻镇垂直单位的考核结果由镇文秘综合办汇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对得分末2位的市垂直单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相应建议。
五、组织领导
成立镇公仆杯竞赛领导小组。
本意见由镇公仆杯竞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党政联席会决定。
2021年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第3篇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版权所有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机关行政能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改善县域经济发展软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要以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改革逐步推进为目标,以勤政廉政、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执政为民为主要内容,以思想教育、建章立制、督查考核为主要手段,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我县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大提高,服务水平大提高,工作质量大提高,办事效率大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大提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于构建“一都一地一区”,实现“率先崛起”,用贯彻落实的实效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检验效能建设成效。
2.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抓住关键问题,明确主攻方向,以单项工作突破带动和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3.坚持公平公开,强化督查,健全考核制度,积极营造重视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浓厚氛围。
4.坚持注重实际,突出实效,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明溪实际推进工作,不断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上新水平。
三、工作重点
1.转变机关作风,提高队伍素质。
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增强公仆意识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坚决克服浮躁作风、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深入实际,了解民情,体察民意,集中民智,讲求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通过完善服务承诺,创建文明窗口及采取各种形式的便民措施,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同时要结合开展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职业道德建设与业务培训,增强机关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提高履行职责能力和服务水平。
2.规范机关行为,完善制度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对有悖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合国际惯例、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努力消除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性障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克服部门权力利益化的倾向,严防各种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规范从政行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确保职能到位。按照“创新改革、转变职能、从严管理”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示制、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效能责任追究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受件回执制等十项效能建设制度,实现制度管人管事。
3.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修订《明溪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实施细则》,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履行职责情况和效能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效能建设的监督职能。发挥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机关作风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评议机制和办法,切实抓好督查整改,努力形成完善的效能监察网络。实行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与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公务员年度考核相结合,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行之有效的效能监督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本部门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版权所有
(1)认真进行动员部署。县委、县政府召开一次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进一步加强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等。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省、市、县《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实行效能告诫的暂行规定》和《明溪县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实施细则》,使机关工作人员认清加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效能办、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
(2)宣传部门要制订好机关效能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全面宣传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意义、要求、内容及有关文件精神,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
(3)在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大力宣传。(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4)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标语、墙报、简报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
2.组织实施阶段(6月至10月)
(1)查摆问题(6月底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查摆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具体要做到“五查五摆”:一是查县委、县政府有关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情况,摆是否存在政策落实难的问题;二是查围绕发展中心、服务工作大局、发挥职能、履行职责的情况,摆是否存在群众办事难的问题;三是查在办理“案、费、证、照、审批事项”等工作中是否按有关程序、要求和审批时限办事,摆是否存在行政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四是查在工作中是否文明执法、礼貌待人,自觉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摆是否存在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的问题;五是查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机关内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摆是否存在作风浮躁、涣散,素质不高、本领恐慌的问题。同时,要向服务对象行风监督员及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各单位要在自查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自我评价,6月底前,写出自查报告报县机关效能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2)落实整改(7月~8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查摆出机关效能建设中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的重点和时限。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将整改措施于7月底前上报县效能办。同时县效能办将采取各种形式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力的,要责成单位领导加大力度,限时抓好整改;对整改不力,群众意见大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写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线索或群众反映较强烈的问题进一步核查验证,分清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责成当事人做出书面检查或给予通报批评、告诫等,构成违纪的要转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党政纪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3)巩固提高(9月~10月)。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一是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梳理,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作出说明;对整改效果不好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进行整改。二是要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3.总结考评阶段(11月至12月)
县效能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考评,考评验收采取组织检查验收和社会各界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对后进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于12月下旬前上报全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总结。(责任单位: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加强领导
1.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机关效能建设事关大局,事关长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提高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机关效能建设,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健全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配齐配强办公室人员,具体抓好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机关效能建设等日常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要加大督查,促进落实。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效能监督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单位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将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向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汇报,以便掌握情况,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