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要点3篇

2021年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要点3篇是为您推荐的内容,希望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职业卫生安全监管要点2021年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要点3篇

2021年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第1篇

2016年,全区要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区政府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健康发展的工作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推动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工作目标

(一)各镇(街道)、园区全年不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区内重点企业不新增职业病病人。

(二)各镇(街道)、园区要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基础建设,每个镇(街道)、园区至少新增1家重点企业达到职业卫生安全基础建设的要求。

(三)各镇(街道)、园区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0%以上。

(四)全区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全部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推进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抓紧开展申报清理排查工作,查漏补缺,督促指导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及时如实进行申报;已经完成申报的,要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健康监护、教育培训等工作,完善填报数据后进行变更申报,推进申报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二)严格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采取检查、督查、上门服务等方式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规定,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审查力度。一是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程序、简化流程、严格时限、高效便民,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效率;二是要加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管,特别是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施工过程监管,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控制和减少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危害;三是要转变职能,突出重点、集中精力,确保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法定义务,对不履行法定义务、“三同时”走过场、甚至欺骗监管部门的建设单位,要严格监管执法,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继续深化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要巩固和深化水泥制造、石材加工行业粉尘危害治理。对这两个行业的粉尘治理,要开展“回头看”,重点推进水泥生产企业包装和装车两个环节的技术升级改造,实现自动化生产;推进石材加工企业提升机械化水平,淘汰干法作业;二是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我区家具制造行业和包装印刷行业企业规模小、作业环境差、职业卫生安全管理水平低、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人员多等特点,要积极研究制定整治方案,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四)大力加强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2016年,要将现状评价工作当成重点工作来抓,全区木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行业年度内要全部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办法,督促企业制定整治方案,限期完成治理。通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机制,加大职业病危害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五)强化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执法工作

按照依法治安和重监管、严执法、抓典型、用重典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执法。一是进一步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编制年度执法计划,分解和落实执法任务;二是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重点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暗查暗访,加大曝光和处罚的力度;三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典型违法违规企业要敢于公开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四是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以事故教训推动职业卫生安全工作。

(六)全力推进基础建设工作

一是要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开展职业卫生安全基础建设工作;二是培育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树立一批中小微型企业先进典型,利用典型引领推动职业卫生安全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督促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逐步达标;三是注重强化“两个结合”,坚持做到基础建设活动与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相结合、与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

三、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道)安办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做好汇报,将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层层重视和加强职业卫生工作。

(二)加强领导。各镇(街道)要进一步重视并加强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结合本地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数量和危害程度状况,合理配置专业监管人员,明确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将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三)严格监管。各镇(街道)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监管工作重点,细化监管责任分工,保证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针对职业病高发、多发的行业和存在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的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文明执法,严管重罚,对因责任未落实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要倒查监管责任,严肃追究问责。

2021年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第2篇

2016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围绕国家总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为主线,以专项治理、基础建设、监督执法、源头预防、重点监管为抓手,以防治规划、技术支撑、法规标准、宣传教育、信息平台为保障,加强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推动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科学谋划“十三五”期间的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谋划的关键一年,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抓住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带来的机遇,从淘汰落后产能、推广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危害的新工艺、新技术、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推动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等方面,谋划好未来一个时期的工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及地方职业病防治规划的执行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好调查研究,制定好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特别是要将职业病危害治理、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帮扶、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等重大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争取配套资金和政策支持,力争在“十三五”期间,职业病危害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

从依法治国的大局高度,围绕总局依法治安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推进职业卫生监管机构、队伍以及法规建设,逐步提高职业卫生监管能力。一是尽快理顺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各用人单位必修要全部完成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并设立专门的职业卫生监管机构。二是完善职业卫生监管队伍。各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状况以及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合理的配置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逐步提高职业卫生监管能力,保证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正常运转。三是摸清并掌握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和职业病危害的重点行业、岗位以及人员分布状况,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四是提高监管能力。各用人单位要为本单位职业卫生监管人员配备必须的技术装备,并积极开展专业知识和执法实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确实做到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的监管队伍。

三、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按照“整治一个行业、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推动一批企业科技进步、制定一套先进适用技术标准”的总体要求,继续深化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一是打好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攻坚战。今年必须切实重视和做好这项工作,凡是涉及粉尘的企业在复产验收过程中,必须把粉尘治理情况作为前提条件纳入验收内容,凡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律先行整改,经过整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二是继续加强和深化非煤矿山和石材加工等行业的粉尘治理。重点推进涉及粉尘危害企业技术升级改造,继续推进石材加工企业集约化、园区化管理,提升石材加工企业的机械化水平,淘汰干法作业,实现自动化生产。三是要在市局确定的重点治理行业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选择1-2个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进行治理。

四、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

一是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依照柞安监发[2015]52号文件要求,各用人单位要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二是培育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树立一批中小微型企业先进典型,利用典型引领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督促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逐步达标。三是注重强化“三个结合”,坚持做到基础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相结合、与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相结合、与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以目标考核来促进各用人单位的高度重视,从而有效的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以专项治理和监督执法来推动企业积极主动落实基础建设活动要求。要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与作业岗位告知卡设置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等指标,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各用人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五、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执法

按照依法治安和重监管、严执法、抓典型、不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一是进一步扩大监督检查覆盖面,2016年,我县检查企业数量要达到100%,按照年度执法计划从严执法。二是强化专项执法,根据专项治理情况确定专项监督执法的重点、范围和对象。三是强化重点执法,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重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暗查暗访,加大曝光和处罚的力度。四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典型违法违规企业要敢于公开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运用诚信体系、金融信贷、财政政策、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等手段强化对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六是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以事故教训推动职业卫生工作。

六、履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加强职业病防治源头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严格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新、改、扩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必须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替代落后的旧工艺、及技术,以底毒、无毒代替高毒原材料,从源头上加强监管工作,切实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二是加强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好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程序、简化流程、严格时限、高效便民,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三是加强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管,特别是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施工过程监管,落实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控制和减少建设项目施工期职业病危害。四是转变职能,突出重点、集中精力,确保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法定义务。要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三同时”、现状评价、检测检验等报告中的预防建议措施,对不履行法定义务、“三同时”走过场、甚至欺骗监管部门的建设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教培训

一是组织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开展职业卫生专家下厂、健康咨询、警示教育等多种活动,形成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强大声势。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切实抓好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业务知识培训,提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四是指导和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特别要指导做好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岗位作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八、加强职业卫生信息化监管、提高技术支撑和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进一步切实做好全县职业病危害情况调查摸底工作,确保调查摸底数据真实可靠。二是将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工作内容纳入到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监管系统。三是以“技术服务客观真实性”、技术报告信息公开和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为重点,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四是建立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相结合的体制,建立技术服务行业自我约束和健康发展良性机制。

九、努力构建职业病防治联合机制

一是要积极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民政等部门沟通协调,尽快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研究职业病防治的重大问题,处理协调解决焦点问题。二是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实现职业病危害“防、治、保”三个环节的相互衔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职业卫生”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同时部署,同时推进,统筹考核。要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中,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职业卫生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第3篇

2016年全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总体思路: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2016-2020)》,紧紧围绕“抓源头、强基础、重监管、推系统、互联动”等目标,全面加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监督执法、专项整治等工作,进一步推进“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应用,强化联合互动,推进一体化监管执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水平。

一、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切实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1.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是职业卫生管理最基本的工作,内容涉及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等10大项目60项内容。经过近三年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我区培育了3家“市级示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得到明显提升。2016年,要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学习示范,提升自我。要结合日常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规范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提升基础管理。

2.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常态化。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时积极主动地申报、变更申报。6月至8月,市安监局将联合区安监局开展一次职业病危害申报专项检查,采取街道自查、网格化抽查、系统排查等方式,确保申报工作质量。同时,每年的10月到12月期间对全区的企业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及时更新申报系统数据。

3.严格落实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及时掌握新、改、扩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情况,督促企业认真执行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对已投产但未开展“三同时”的项目,督促用人单位进行职业卫生现状评价。

4.推进职业卫生现状评价工作,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规定外,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将检测、评价结果存档并公布。

二、积极推进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5.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226号)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19号)的要求,建立完善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业务必须管职业病防治、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病防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政府层面推动落实职业病防治监管责任。

6.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按照区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青崂安监〔2016〕19号)要求,从考核考评、监管执法、安全培训、宣传教育、达标创建等五个方面,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监管一体化。将职业卫生检查内容纳入日常检查计划和监察大队执法计划中,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执法一体化。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树立“一盘棋”理念,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相融合。

7.不断完善我区职业卫生专家库建设。组建一支技术过硬、业务娴熟的职业卫生专家队伍,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卫生技术咨询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撑,实施职业卫生技术资源共享。

三、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和执法检查活动

8.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崂山区木质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方案》(青崂安监〔2016〕13号)和《关于开展印刷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青崂安监〔2016〕20号),在木制家具制造和印刷企业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治理活动。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工作开展,同时注重同文化部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工作实效。

9.强化新发职业病人员追溯的调研督查。2015年,我区新发职业病3例,新发职业病呈上升趋势。重点查清职业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采取的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同时,鼓励企业采用新设备、新工艺及低毒原料,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置及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改善作业环境。

四、加大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力度,提高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10.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培训班,保证参与人数和学习质量。同时,结合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增加职业卫生监管课程,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切实提高各级监管人员监管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11.加大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强化主要负责人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从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掌握职业病危害及防范措施,不断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1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利用好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两个时间段,通过传统媒体、网络媒体以及自媒体等各种平台,多种形式强化职业病防治宣传,大力营造“政府大力倡导、全民广泛支持、职工自觉参与、舆论积极引导”的良好宣传氛围,提高全社会关注职业卫生、关爱身体健康的意识。

五、积极推进职业卫生监管方式创新

13.强化职业卫生监管指标考核。2016年职业卫生考核指标为6项:基础建设完成率、检测率(80%以上)、健康监护率(80%以上)、警示标示设置率(90%以上)、危害告知率(90%以上)、职业病防治系统使用率。各项指标不设上限,力争全面完成,推动全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上水平,见实效。

14.继续实施“哨点监测”。对职业危害严重的重点企业和易引发群体性职业危害的重点岗位进行梳理登记,实施重点岗位“哨点监测”。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检测,加大检测频率,并将结果及时反馈企业,指导企业采取措施,保证危害因素符合国家标准限值。

15.开展接害职工健康监护工程。一是全面推广《接害职工健康监护手册》,印制《手册》全面发放给全区接触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并进行实名登记,册随人走。重点记录劳动者工作岗位、历年健康体检、企业工作开展等情况,告知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合法权利,发挥其民主监督作用,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二是探索以奖代补政策,企业在完成职业卫生基础工作的前提下,以持有《手册》职工人数为准,对职业健康体检费用力争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奖补,引导企业对接害职工进行全面的健康监护。

16.加强“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的使用。强化《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的实地应用,注重各企业填报数据的真实性,督促用人单位通过“职业病防治信息系统”,对基础建设活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填报,规范用人单位的档案管理、日常检测、劳动者的健康体检等内容。

Published by

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