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处置室设置标准(医院处置室设置标准规范)

1. 医院处置室设置标准规范

清洁区——没有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 如传染病医院的办公区、职工生活区等。综合医院感染疾病科工作人员更衣室、配餐间、防护用品储物间等。

污染区——已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如感染疾病科门诊病人候诊检查区、诊室污物处置室、患者检查室、标本存放室、X拍片室。病房中病人的病室、洗漱间、外走廊、污染端等。

半污染区——可能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区域如传染病隔离区内的办公室、治疗室、护士站、内走廊、通过间、缓冲间等。

隔离病区应划分为:三区(相对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两缓冲(带)、两端(清洁端、污染端)、两走廊(内走廊、外走廊)。各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和界线,如用醒目的颜色区别或用文字图标,以时刻提醒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隔离规范。

扩展资料

根据病人获得感染危险性的高低,分为4区:

低危险区(清洁区)—行政管理区、教学区、图书馆、生活服务区等

中等危险区(半污染区)—-普通门诊、普通病房

高危险区(污染区)—-感染疾病科门诊、感染疾病科病房

极高危险区—-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

2. 医院处置室的规范要求

 

血管科治疗室卫生消毒标准

 

 

一、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洁、带口罩、洗手、正规操作。

 

二、治疗室内要保持环境整洁,空气新鲜无异味,经常通风换气,消除污染。每日工作结束后用紫外线进

行空气消毒

1

次,每次

30

分钟,并做好记录;地面应湿式清扫,每天工作结束后用

500mg/L

8.4

毒液拖地,遇污染时即刻用消毒液拖地消毒。

 

三、桌、椅等表面和地面的清洁区湿式清洁,每日工作结束后用

500mg/L

8.4

消毒液擦拭

1

次。

 

四、熏蒸室治疗毛巾保证每人一块,每天工作结束后将毛巾及手套、脚套集中清洗,浸泡消毒,晾晒,有

条件时能在太阳下暴晒。

干净毛巾须送至护理部高压蒸汽消毒后方可使用。

每天工作结束后用

500mg/L

8.4

消毒液将熏蒸机里外擦拭

1

次。每更换一个患者治疗之前用

75%

酒精喷晒熏蒸机,进行快速消

毒,避免交叉感染。

 

五、循环泵治疗室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使用到无菌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原则。每更换一个患者治

疗时必须使用一次性脚套。

 

六、患者使用的拖鞋应每人更换,工作结束后集中清洗消毒,晾干。

 

七、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严格分类处理。

 

 

 

骨科治疗室卫生消毒标准

 

一、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洁、带口罩、洗手、正规操作。

 

二、治疗室内要保持环境整洁,空气新鲜无异味,经常通风换气,消除污染。每日工作结束后用紫外线进

行空气消毒

1

次,每次

30

分钟,并做好记录;地面应湿式清扫,每天工作结束后用

500mg/L

8.4

毒液拖地,遇污染时即刻用消毒液拖地消毒。

 

三、操作台等表面和地面的清洁区湿式清洁,每日工作结束后用

500mg/L

8.4

消毒液擦拭

1

次。

 

四、使用一次性床单,每人固定一个,避免交叉感染。

 

五、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严格分类处理。

 

 

 

手术室及换药室卫生消毒标准

 

一、进入治疗室要衣帽整洁、带口罩、洗手、正规操作。

 

二、治疗室内要保持环境整洁,空气新鲜无异味,经常通风换气,消除污染。每日工作结束后用紫外线进

行空气消毒

1

次,每次

30

分钟,并做好记录;地面应湿式清扫,每天工作结束后用

500mg/L

8.4

毒液拖地,遇污染时即刻用消毒液拖地消毒。

 

三、操作台等表面和地面的清洁区湿式清洁,每日工作结束后用

500mg/L

8.4

消毒液擦拭

1

次。

 

四、按要求消毒好器械及无菌巾,并做好记录。

 

五、医疗垃圾与生活垃圾严格分类处理。

 

 

 

 

 

3. 医院处置室设置标准规范最新

医疗用房是指:

各类医院、门诊部、卫生所(站)、检(防)疫站、保健院(站)、疗养院、医学化验、药品检验等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保健、防疫、检验所用的房屋

必须配备的用房:

公共部分:门厅、挂号、问讯、病历室、预检分诊、记账、收费、药房、候诊处、采血室、检验室、输液室、注射室、门诊办公室、厕所、为病人服务的公共设施;

各科:诊查室、治疗室、护士站、值班更衣室、污洗室、杂物贮藏室、厕所等。

各科酌情设置:换药室、处置室、清创室;

可单独设置、公用或利用医技科室的用房及设施:X线检查室、功能检查室。

4. 二级医院门诊处置室设置标准

诊所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一、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三)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

5. 病房处置室标准设置

医养结合是指护理服务机构是指由护理人员组成的,在一定社区范围内,为长期卧床患者、老人和婴幼儿、残疾人、临终患者、绝症晚期和其他需要护理服务者提供基础护理、专科护理、根据医嘱进行处置、临终护理、消毒隔离技术指导、营养指导、社区康复指导、心理咨询、卫生宣教和其他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

一、床位:

床位总数在20张以上。

二、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治疗室、注射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6名护理人员;

(二)每10床至少配备1名具有主管护师职称以上的护士;

(三)护士与护理员之比为1:2;

(四)至少有1名专职或兼职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六、药品

应配备80种以上基本药品。

七、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6. 医院处置室设置要求

卫生室按规定必须两间屋子,一间接待病人求医配药,另一件处置室是留病人观察、给病人检查、敷药、甚至临时隔离等用处。

7. 卫生室处置室标准

村卫生室必备医疗设备及设施等配备率100%,完好率100%; 包括: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身高休重称、高压消毒锅(带压力表)、清创缝合包、出诊箱、治疗盘、至少50支各种规格一次性注射器、医用贮槽、有盖方盘、便携式供氧装置、开口器、压舌板、止血带、紫外线灯、观察床、诊断床、诊断桌、软尺、有盖污物桶、换药盘、药品柜、健康档案柜、治疗台、输液架、小型器械包、胎心听筒、地站灯、手电筒、电脑、打印机、电视等;有中医资质的人员的村卫生室应具备中药饮片柜、针灸、火罐等; 心电图,血糖仪视力灯箱

8. 处置室设置要求

殡仪馆建设标准

一是丧礼礼堂(法国称为陈列室,类似我国的告别厅)的数量和最低面 积标准。美国规定一个殡仪馆应至少有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英尺的 礼堂,以备举行中等规模的丧礼活动。

二是隔离。包括殡仪馆与居民区、生活区的隔离,殡仪馆中接待公众部 分与遗体准备室之间的隔离,各接待部分之间的隔离。

三是准备室、洗手间、厕所和其他卫生设施的数量与技术标准。

四是符合职业安全和卫生管理有关法律要求的职业安全和卫生保障设施。

五是遗体运输车、运柩车辆、制冷设备数量、标准、检测。

3.准备室建设标准

准备室的概念见于美国法律,是指殡仪馆里用来存放遗体、对遗体进行 整容、检查等的设施。在法国,与准备室概念类似的是停尸室中的技术部分 (与接待公众的部分相对,主要用于存放、处理、检查遗体)。在德国是指遗 体存放间和遗体处理间。准备室是殡仪馆里的核心部分之一。故各国法律对 其有较详细的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数量与规模。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国都明确规定,每个殡葬设施 必须具有一个以上的准备室。美国要求最低面积为12×14平方英尺。法国规 定其有效使用面积至少为12平方米。加拿大规定至少要11平方米。

(2)私密性。准备室必须始终处于私密状态,明确规定有权进人准备室 的人员范围。每个入口处须张贴“闲人免进”的告示或配备身份验证设备, 各准备室之间连通并设有遗体专用通道,确保遗体的搬运不被公众看到。

(3)易消毒性。美国、德国等对准备室的易消毒性都有明确的规定。要 求准备室的内装修和配备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容易清洁、容易消毒和容易清 洗等要求。

(4)卫生和安全保障设备。包括:地板的防渗措施,防渗材料的种类及 铺设方式;空气分离装置,空气隔离回流阻碍装置,准备室空气的过滤净化 以及避免被扩散到殡仪馆其他部分及毗邻建筑物的要求;通风设备和确保准 备室有害空气的及时排除的要求;非手控垃圾桶数量与标准;遗体体液、用 料残渣等废物的收集、处理。进水道必须安装止回阀,以避免污染公共饮用 水网;下水道地漏的可拆卸和消毒。

(5)职业安全保障设备。包括:操作工具及工具标准;接触过有害物质 的所有设备和用具的处理与使用;电器设备的密封和可冲洗;工具消毒和人 员消毒设备,消毒程序与标准;防护性工作服及设备设施的可靠性和易消毒 性;对工作人员手、面、眼、脚等特殊部位的特殊保护设备。

4.墓地建设标准

(1)墓地分类。对不同的安葬方式,用法律条文进行明确的区分。

(2)墓地造型。德国规定,墓地的造型,应选择具有历史意义的结构。

(3)墓地维护。德国规定,墓地的日常维护,必须符合对安静和尊严方 面的要求。

(4)安葬期限。德国规定土葬的占有期限最高为20年,骨灰盒安葬最高 为15年,具体期限由墓地权利人规定。对超出规定期限的墓地,墓地权利人 可以重新使用或另行使用。

(5)安葬要求。即占地面积与最低掩埋深度。加拿大安大略省规定,安 葬16周岁以上的亡人的坟墓,必须保证在去除墓志位置后至少有8英尺长, 3英尺宽。埋葬遗体必须至少低于正常地表2英尺。坟墓周围15英尺内不得 树立建筑物。

(6)其他要求。墓志和其他墓地物品的建造、安装、稳定、保护标准; 墓穴位置、间隔、固定设备、篱笆及其他建筑的要求和标准;地表排水道、 下水道和其他设施标准;墓穴、陵墓、骨灰安置处和其他设施及建筑物的标 准;墓地道路。

9. 医院处置室管理制度

1. 要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

2. 要强化医务人员的执业管理;

3. 要严格执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

4. 要增进医患沟通;

5. 要规范投诉管理;

6. 要做好预约诊疗服务;

7. 要建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机制预案;

8. 要建立医疗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9. 要做好宣传工作。

Published by

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