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个电视台在热播电视剧《心术》,这个电视剧被不少人说成是反映医患关系的,但个人以为,它更像是个偶像感情剧+简要的医学流程(也包含其中的矛盾)科普剧,很多情节大家一看应该就能体会到医疗过程中的困惑甚至矛盾,在此本人只对昨天看到的31集王教授的离去说一点感想。
王教授,是主角霍医生的师父,按照剧中所述,霍医生是当地卫生局长视如己出(甚至胜如己出)的义子,所以不难想象,王教授必然是医疗界泰斗级人物,行医多年,大江大浪经历无数,医疗成就十分卓著。
然而在31集中所述,王教授在霍医生某个手术后增加了一个处理步骤,这个处理后来被认为是导致患者术后失明的原因,于是医院与其解除合作关系,王教授只好黯然离去。
从患者的角度来说,术前能看见,术后直接失明了,即使是敏感位置的恶性肿瘤,造成这个结果,也会使患者的生活质量遭受重大损失,故此患者把医院告上法庭完全合情合理。
从医生的角度来说,把治疗工作顺利做好,提高知名度,患者不闹事,最终顺利创收也是完全合乎逻辑的理解。所以,即使近年来有为创收而过度医疗的现象,但医生要把患者尽可能治好的动机应当是不存在多大问题的。
但双方都没有不良动机,造成了严重的问题,对于有一定技术含量的领域,这样的现象每天都在出现,所以有必要深入研究下问题的原因。
目前医疗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或矛盾来源,大体上可分为工作时间、流程规章、医生待遇、道德及私心、处置公平性等几类:
一,工作时间:先祖孙思邈有言“人命至重有贵千金”,所以患者向大城市高端医院的集中趋势是必然的,作为大城市的医院自然也希望患者源源不断,于是出现了各种扩建;但是,盖个楼容易,培养个像样的医生可不简单,即使算上实习学生与进修医生,也仍然捉襟见肘。对此问题的解决之道,最容易想到的就是增加医生工作时间、提高床位周转率,至于其他提高管理效率之类的方式,通常是排在这两个方式之后,所以很多大医院的医生加班加点运转劳累不堪也成为必然。
二,流程规章:该剧的第一集就给出了一个很典型的实例,很多疾病(尤其是心脑血管疾病)发病速度快死亡率高,如果非要等家属签字啥的,那全国各地医院一定会为我国人口控制做出极大贡献。
三,医生待遇问题:这几年也一直是大家争论的焦点,公众普遍认为医生的收入应当不低,因为有灰色部分的存在;而恰恰由于是灰色的,到底有多少,哪些人拿到了,实际也很难准确判断,本人曾经见到国内某直辖市刚进院的医生,2005年月薪700(绝对可靠),而一个刚进院的医生是不可能有什么灰色收入的机会。(Ps:对此问题唯一的解释是本地医院的地方保护主义,因为如此月薪如果家不在本市显然是活不下去的)
人心趋利,灰色部分的出现绝不简单是道德问题,甚至从另一个角度说,也是目前医疗设备、药品与耗材等诸多产业运作问题的一个缩影;所以通过道德宣传希望杜绝灰色部分显然是痴人说梦。
四,说到私心与道德:似乎一直以来大家认为这两者是矛盾的,但实际并非如此,因为道德不等于无偿,也不等于无私心。
道德不等于无偿相对容易理解,而道德不等于无私心,这可能和很多常见的媒体宣传相悖,但实际上坦然承认这个事实,才是冷静讨论问题和健康发展的前提。西方的诸多社会学理论,都是建立在人性自私的基础之上,运转这么多年,也没见他们社会崩塌、道德沦丧。
所以在医疗过程中,如果有人认为医生对患者解释工作不足是为了有更多时间去做高效益的临床医疗工作,这与道德并不矛盾,这完全是正常的人性选择。
更具体的说一些职业道德,医生对患者隐私的尊重与保护,治病救人优先,结合患者经济状况选择治疗措施,这些都是职业道德的表现;而如果说有红包啥的问题,那并不属于道德范畴,是正宗的违法行为,直接法办就对了。
五,处置公平性:客观的说,医院存在一定程度逃避责任行为也是人性当中的必然,就像我们不能指望无通缉无刑侦的杀人犯主动到被害人家属面前求死一样,也没理由寄希望于医院高调宣扬自己的过错并大肆赔偿。
据个人的一些了解,医疗问题的鉴定与裁决,其实在国内发展历史并不长,目前更像是起步阶段。
发生问题后,具体问题的处置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法院裁决,有的私下赔偿完事,有的则可能经历了医闹之类的复杂事件最终演化成一锅粥,有的则发展成动刀的极端事件。
某个事件的具体裁决是否公正,是要根据具体事件医疗过程仔细分析的,但本人认为,在考虑此类问题时,至少要考虑到足够的相关人范围方可,这也是和那个知名教授的离去直接有关的一个问题。
一个经验丰富的知名教授,是医疗界的瑰宝。老虎也有打盹的时候,何况是复杂的医疗手术,从上述的那个案例来看,似乎只涉及到医院、王教授本人、手术患者三方,实际上后来的患者也是不可忽略的一部分:
手术患者,是本案例中显然的受害者,告上法院是个合理合法的处理之道,没有对医院进行搅闹,绝对是相当的通情达理。
从医院来说,考虑到王教授年事已高的实际情况,直接与王教授解除了合作关系;片中虽未明言,但估计患者赔偿也是免不了的,基本算是人情与法律并重,并无问题。
从王教授本人来说,选择了安静的离开,不论心里是否有怨气,至少没有拿过去的功绩说事,也没有胡搅蛮缠,也还算是个比较好的结局。
而后来的患者,显然在此事上受到了损害,也许某些人慕名而来排队多时,更严重的如果某项技术的掌握者很有限,有些患者可能就此失去了治疗的机会,这显然对后来的患者很不公正。
按现行的法规,是不必考虑这个问题的,但在医疗伦理学上说,这是个不可忽视的问题。目前美国有对医生的医疗事故保险,也算是一种选择。
总结一下上述几个方面:
工作时间,在目前诸多患者的医疗需求大量拥堵的背景下,短期内显然不可能有什么实质性的改善。
流程规章:针对具体场景,设计可依据的地方性法规,也许是处理矛盾的一个出路。
医生待遇:目前的医改大趋势是提高了医生的技术服务费用,但同时公立医院改革中绩效工资的导向如果设计不当,存在加剧经济效益对医疗决策进行负面干扰的可能。
私心与道德:私心是必然存在的,分清正常的私心,职业道德,法律问题是讨论此类问题的基础;私心意识可以容忍、职业道德有必要加强、法律问题绝不姑息直接法办。
处置公平性:医疗工作不是搬砖头,如何评估医疗质量,衡量医疗活动中正常范围的疏忽,既要给予患者合理的赔付,也要减少优质医护人员的职业夭折,使本就有限的医疗资源发挥尽可能大的作用,是个需要持续努力研究的问题,在这些问题上多付出些精力和思考,比单纯的讨论医德之类的有用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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