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之间的连廊消防要求
消防连廊是高层住宅建筑两个单元之间进行疏散逃生的消防通道,是人员疏散逃生的生命通道。连廊两侧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必须设置乙级防火门,且必须为常闭式乙级防火门,目的是为了防止烟气或者火势通过连廊进行蔓延。
2. 两栋建筑连廊的消防要求
当采用消防连廊做第二出口时应每单元每层设置。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5.1.1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5.1.1的规定。
5.1.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
5.1.3当高层建筑与其裙房之间设有防火墙等防火分隔设施时,其裙房的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500㎡,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筑面积可增加1.00倍。 5.1.4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本规范5.1.1条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
5.1.5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5.1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5.1.5.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5.1.5.3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5.1.5.4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1.6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00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防火墙和楼板
5.2.1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附近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0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
5.2.2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0m;当水平间距小于2.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5.2.3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5.2.4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它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
3. 民用建筑消防连廊要求
消防连廊通道,是重要的安全逃生通道,严禁堵塞占用挪用,必须加装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
4. 高层建筑消防连廊的规定
用消防连廊做第二出口时应每单元每层设置。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 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5. 住宅连廊设计消防要求
不可以。消防连廊,从消防法律法规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来说,消防连廊属于消防通道的范畴,按照规定,消防通道不得占用、堵塞和封闭,在消防连廊上安装晾衣架,属于占用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根据规定是要责令拆除的,情节如果严重或者局部拆除的,还要进行行政处罚。所以,消防连廊不可以安装晾衣架等任何物品。
6. 建筑之间的连廊消防要求是什么
首先《建筑防火规范》中有规定,当采用消防连廊做第二出口时应每单元每层设置。住宅建筑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5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2、 建筑高度大于27m、不大于54m的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大于650㎡,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10m时,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3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也就说这是设计规范的硬性要求,不满足规范要求图纸无法过审,消防无法验收,房子盖了就是违建。
7. 消防连廊门的要求
(一)新增连廊应当遵循就近入户,控制连廊跨度与外挑尺寸,原则上净宽不超过1.2米,净长不超过1.5米。同时应确保候梯厅及连廊敞开。
(二)新增连廊只可延伸至原楼梯间相邻第一开间范围内,并满足防火规范相关要求。
(三)应保留原楼梯间的自然通风、采光和消防疏散功能。如不能满足,应增加补救措施。
(四)新增候梯厅和连廊均为公共空间,严禁加建改建扩建以扩大住宅套内使用面积。严禁设置安装入户门,将候梯厅、连廊变为业主的独用空间。
(五)严禁通过扩建既有住宅阳台或新建阳台实现平层入户。严禁通过板式阳台实现平层入户。
8. 建筑之间的连廊消防要求标准
国家为了保证居民楼的消防安全,要求18层及以上的高层建筑,必须设计消防连廊,必要时可以作为住户的逃生通道,但是购房者不能忽视特殊情况,比如火灾导致门把手变形,门把手被火烤得滚烫难以开门,以及楼道消防栓没水的情况,尤其是消防栓没有水的事件已经多次被媒体报道,这种情况下消防救援就需要依赖消防云梯,目前我国大多数消防云梯能到达的高度是50米,用2.8米的单层层高换算,也就是17层和18层中间的位置,如果更高的楼层发生火灾时,逃生和施救困难,将会对业主的人生和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9. 连廊是消防要求
1、:只要超过十八层的楼房都必须有连廊,没有连廊的楼房通常都低于十八层。
2、相关条例: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这是保证着火时居民门的安全。
3、相关内容: 现代建筑学的定义,连廊是复杂高层建筑结构体系的一种,它一般指两幢或几幢高层建筑之间由架空连接体相互连接,以满足建筑造型及使用功能的要求。连接体即连廊。其跨度有几米长,也有几十米长。连廊沿建筑物竖向有布置一个的,也有布置几个的。连廊设置一方面出于建筑功能上的要求,它可以方便两塔楼之间的联系。同时连体具有良好的采光效果和广阔的视野而可以用做观光走廊或休闲咖啡厅等;另一方面,由于连廊的设置,可以使建筑外观上更具特色,并能营造出一种更加和谐的建筑氛围。此外,还有消防连廊,起到安全通道的作用,对防火要求很高,必须全部用防火材料制作,连廊的作用不容小视,有时会成为生命通道
10. 建筑之间的连廊消防要求规范
连廊房的连廊宽度是满外一米五。净使用空间宽度一米二。长度有八米~十二米不等。连廊有护拦有顶子。两个端头地面下有泄水的滴漏。确保不积水。连廊与北墙相隔不足两米。正是有了连廊,改善了中户的通风,也提升了四户的环境,这种户型深受欢迎。
11. 消防连廊建筑标准
按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住宅建筑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每单元只设一部电梯时,应设置与相邻单元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上下之间间隔不应超过五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