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日常工作主要是代理民事、行政、刑事等各类诉讼案件,以及法律顾问、合同审查、专项法律服务等非诉服务,无论从事哪一类法律服务,共通的工作底线都是勤勉尽责。相较于其他服务类型,刑事辩护关乎当事人的自由甚至生命,自由无价、生命更无价,律师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以下是笔者对如何做到勤勉尽责的个人看法,供读者参考。
一、搞清楚刑事辩护的工作性质
网上每出现一个吸引眼球的恶性案件,评论区都会有大量骂律师的言论,刑辩律师的工作似乎还没有得到社会的理解。那么作为一名想进入刑辩领域的律师,你会不会受到舆论的影响,会不会因为无罪推定的刑法原理还没深入人心而苦恼,会不会因为怕挨骂而不敢进行正常的工作。
如果作为受过良好法学教育的你,对此也产生了犹豫,那么请跟我一起温习一下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律师法第三十一条也有同样的规定。
看到上述规定,首先你得明白,指控、查处犯罪不是律师的法定职责,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发现犯罪线索,查处犯罪行为,收集犯罪证据;检察机关初审公安机关侦查成果、指导公安机关收集完善证据,审查完成后向法院起诉;法院负责终审在案证据,依法作出裁判。
律师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需要做的就是尽可能找到并提出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如果律师反过来去指控犯罪,那你不仅是不称职,而且还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会受到相应处罚。我们可以把自己的工作和医生的工作做一个类比,医生救治病人要不要看对方是什么人,显然不需要,医生只需要按照诊疗规范救治病人就是一名合格医生。
所以,刑辩律师的工作也一样,我们不需要高调的呼喊:人渣也有人权,法学原理落到法条上才是最好的解释。刑辩律师为什么不跟公检法一起指控、查处犯罪,因为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分工不同,明白这一点,你才能无所畏惧的做好刑事辩护。
二、刻苦学习是做到勤勉尽责的基础
刑事诉讼涉及的法律、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指导案例浩如烟海,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治建设的进步,刑事司法领域一直在动态变化之中。从事律师职业的都应该清楚,想做好律师不是翻翻法条就可以的,法条人人都可以百度,但不是人人都可以成为一名专业律师。
想涉足刑事辩护,也想行稳致远,不犯低级错误,那必须得有毅力进行系统的学习。万丈高楼平地起,想熟悉一个领域,肯定得从基础开始,张明楷的刑法学,陈瑞华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都是很好的基础教材。开拓思路、培养刑辩思维可以看德肖维茨的最好的辩护、一辩到底。
吸收大咖经验,少走弯路可以看无讼的刑辩三人谈。想学习哪个领域,还得看各个领域大咖出版的专业书籍。同时随身带一本刑事辩护全流程的书籍有利于随时指导规范工作。总之,自你通过法考踏入法海的这一刻起,也开启了终身学习的大门。律师收费的底气来自专业,如何做到专业,学习是最重要的一环。
三、全面阅卷是刑辩律师必须遵守的铁律
上面谈了一些基础要求,下面谈谈工作实际,刑辩律师最基础的工作:会见、阅卷、出庭辩护,其中我重点谈一下阅卷。刑事案件的卷宗动辄十几本,几十、上百本也不少见,实践中确实存在片面阅卷的情形。有的案件同案犯众多,案卷一大堆,要不要看同案犯的案卷,尤其是当事人没有提及的同案犯的案卷。
有的案件简单,当事人已经认罪认罚,也在值班律师的参与下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这类案件还有没有必要仔细阅卷。我的看法是,必须全面阅卷!无论是所谓的简单案件,还是涉案人数众多的案件,还是案情复杂的案件,卷宗都得全面阅。
笔者在办案过程中经历过,一个很简单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案件,当事人认罪认罚,检察机关第三天就要起诉,笔者经过阅卷发现,当事人虽然在侦查阶段就跟被害人口头和解了,但一没赔偿到位,二没取得谅解书,检察机关在这种情形下给出了一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笔者及时争得检察机关同意,协助当事人在一天内完成上述事项,检察机关调整量刑建议为拘役六个月。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觉得已经认罪认罚了,就懒得全面阅卷,去做套路辩,显然违反职业道德,也直接剥夺了当事人的自由。
通过全面阅卷发现辨点,进而做到有效辩护的例子还很多,比如在一个开设赌场罪中,以参赌人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来认定赌资时,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罚款的内容,有的出现了同时期不同涉赌案件的参赌人员张冠李戴的情形,如果认真阅卷,就可以发现这些问题,并在庭审中提出予以排除,金额的减少肯定会对量刑产生有利的影响。
还有一个十多人的抢劫案件,经过全面阅卷,发现其他同案犯都不认识当事人,唯一一个认识的人没有归案,再结合其他案情和证据,本案笔者就做了无罪辩护,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说了这么多,就是要说明全面阅卷的重要性,不要嫌麻烦,无论有多少本卷宗,必须全面阅卷!!!
四、守时是刑辩律师的工作准则
笔者办案的通常习惯是,如果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会先与办案单位联系,了解基本案情、办案进度,一方面是出于现在疫情所限,难以及时会见,会见时间也限制得很少,提前了解案情,尤其是办案进度,有利于后续会见时有的放矢,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更多的信息,提高工作效率,也能保障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辩护意见。
紧贴法定时限,有节奏的开展工作其实是民事、行政、刑事诉讼的共同要求,尤其是刑事辩护,完整的会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法定的时限,如果不了解案件进度,拖延工作,很可能就会错过本可以完成的辩护工作。
就像上面提到的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例子,接到案子时如果没有立即跟检察机关联系了解到离起诉只剩两天,没有及时阅卷、会见发现问题,很可能就错过了在此阶段取得谅解书的有利情节。因此,无论在哪个阶段介入案件,对案件进度提前了解,进而安排好各个阶段的辩护工作节奏,是做好刑事辩护工作的基本准则。
五、确定辩护方案体现刑辩律师的担当
律师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就要跟当事人确定辩护方案了,也就是要跟当事人确定是做无罪辩护、罪轻辩护还是量刑辩护。在民事案件或者非诉服务中,一般是律师拿出几套方案,供当事人参考,律师绝不会越俎代庖做决定。在刑事诉讼中,谁来决定辩护方案?形式上都需要当事人同意,好像是当事人在做决定。
但事实上,在充分了解案情,研究法律规定,分析同类案例后,对实施哪种辩护方案更为有利的判断显然是辩护律师的工作。举个例子,上面提到的抢劫案,笔者在了解全部案情后,决定做无罪辩护。当事人很犹豫,害怕影响认罪认罚的效果。笔者打消了他的顾虑,首先简单分析证据上对其有利的地方,然后解释律师有独立辩护的权利,最后告诉他应对方案,当事人继续坚持原有供述,保持认罪态度良好的状态,无罪辩护的工作完全交给律师进行。
简单说,就是各说各的,这样就不需要有所顾虑了。在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到,笔者没有因为当事人顾虑,就索性和稀泥,放弃无罪辩护。刑事辩护是一项专业性很高的工作,当事人不可能像律师一样作出精确判断,既然法律赋予了律师独立辩护的权利,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当然要用好这个权利,这样才能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因此确定辩护方案并且说服当事人接受辩护方案,指导当事人合理处理意见不一时的应诉策略,以及庭审时双方如何注意发言方式,巧妙发表不同意见,都体现了刑辩律师的专业和担当。
初入刑辩道路,需要明白自己经过专业分析得出的辩护方案,一定要坚持付诸实施,不能专业的被不专业的说服,和稀泥,这样是不对的。最后得说明一点,坚持的辩护方案只能比当事人想要的更轻或相当,不能当事人坚持无罪,律师在庭上使劲要求他认罪,这样是严重违法和违反职业道德的,笔者在参与的庭审中确实见过这种现象,这就是不专业的体现。如果当事人要求的辩护效果自己不可能达到,也可以协商解除委托,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笔者结合办案经验,简单说这么多。刑事辩护是一门对律师专业要求很高的诉讼业务,唯有平时加强学习,工作时勤勉尽责,才能不辜负自己的职业,对得起当事人的委托,更好的帮助公检法准确处理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一起努力,推动中国法治建设更上一层楼,也希望有一天,刑辩律师能通过自己的专业服务获得全社会的认可,不再被无端谩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