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宁德时代诉中创新航不正当竞争案件落下帷幕,法院判中创新航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需向宁德时代赔偿370万元。据媒体报道,宁德时代方面已经证实该消息。而中创新航沉寂了几天之后终于给出了回应。
3月27日,中创新航回应称,该一审判决由宁德中院作出,存在重要事实查明不清等方面的问题,公司并没有所谓挖墙角的行为,中创新航将依法上诉,维护公司权利。
在一审判决中,法院认为,中创新航为获取优质人才资源,获得竞争优势,通过第三方挖角宁德时代公司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违反业已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入职中创新航,掩盖与宁德时代公司离职员工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实质上是对宁德时代公司人才培养体系的破坏和人才培养成果的不当获取,不仅有悖诚信原则,亦有违公认的商业道德。
据了解,宁德时代于去年8月以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中创新航,涉及“正极极片及电池”“集流构件和电池”等五项专利。同年11月,宁德时代在与中创新航、中航锂电(洛阳)专利诉讼一审中胜诉,获赔1700余万元。目前,宁德时代已经胜诉三起专利诉讼案,总计获赔6006万元。
针对电池专利,宁德时代已经不止一次起诉同行。早在2021年,宁德时代就以同样的理由起诉了电池生产商蜂巢能源;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蜂巢能源向宁德时代支付和解款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