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盘集合竞价的交易规则

早盘集合竞价的交易规则?

集合竞价时,成交价格的申报原则为: 

(一)可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二)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三)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仍有两个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简单来说就是:买卖双方委托的价格,哪个价格的委托单最多,就以哪个价格成交,这个价格就是开盘价。比如说:此时9.9元买卖委托单有1万手,而10元的委托单有1千手,则9.9元就是开盘价。剩下的委托单如果想成交,对于买方来说,股价越高越容易成交;对于卖方来说,股价越低越容易成交。当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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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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