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在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委托买入,也可以委托卖出,并且也可以撤单。
上交所最新的停牌制度是2018年制定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2018版》第三条第三款,和深交所2020年10月30日晚发布的《可转债临时停牌通知》规定,可转债临停制度如下:
1、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
2、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
3、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4、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申报、也可以撤单。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