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5 日消息,日前,深圳发改委在其官网上发布了《深圳市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拟从四个方面十六条措施来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
了解到,该《征求意见稿》从增强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协同集聚发展、扩大多元场景综合应用、优化产业发展配套环境四个方面 16 条措施来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增强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包括加快核心环节突破、推动关键技术攻关、加速创新成果转化和加大产业化力度四条措施。其中,支持开展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制,按项目总投资的 40% 予以最高不超过 2 亿元资助。给予关键技术研发支持,按参与主体项目研发投入的 40% 予以最高不超过 1500 万元资助。
促进产业协同集聚发展方面,包括加强协同技术创新、凝聚产业优质资源、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和建设优质产业园区等四条措施。其中,支持整车制造企业和具备核心技术竞争力的零部件企业总部落户深圳,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最高不超过 3000 万元奖励。鼓励引进高端先进制造业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最高不超过 1000 万元资助。
扩大多元场景综合应用方面,包括鼓励开展道路测试、丰富示范应用场景、探索开展商业运营三条措施。其中,在丰富应用场景上,有序开放街区、道路、机场、港口等作为智能网联车辆示范应用场景,鼓励开展开放场景内自动驾驶出租车、公交、短途接驳、物流配送、清扫车等形式的示范应用,对每台车辆自动驾驶行驶里程累计达到 10000 公里的运营主体,示范应用效果良好的按项目总投资的 20% 予以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资助。
优化产业发展配套环境方面,包括完善基础设施服务、支持产业标准制定、加强行业交流合作、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和强化金融服务支撑等五条措施。其中,在金融服务方面,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吸引龙头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和投资机构,推动设立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基金,建立健全覆盖全链条的金融支撑体系。鼓励保险企业开发覆盖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全链条风险的保险产品,优化智能网联汽车商业保险保障服务。
今年 6 月 6 日,深圳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提出发展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等 20 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同期,深圳市发改委印发相关行动计划,目标是到 2025 年,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营业收入达 2000 亿元。此外,为扫清产业发展障碍,深圳利用特区立法权,在今年 8 月 1 日发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成为全国首个为智能网联汽车立法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