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8 日消息,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启动 2022 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申报工作,运营服务补贴最高可申领 3 万元,个人最高可申领 2000 元充电费用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 包括个人和非个人用户)。
申报时间截至 2023 年 1 月 16 日。申报还需满足: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车辆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购买日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初次登记上牌在 2023 年 1 月 16 日(含)前。
资金补贴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 包括个人和非个人用户)。除必须满足运营服务补贴、充电费用补贴相关要求外,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含增程式) 和燃料电池汽车;2.必须为初次登记上牌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3.必须为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的车辆;4.购买日期须在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初次登记上牌在 2023 年 1 月 16 日 含) 前。
运营服务补贴标准为:1.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 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 自车辆注册登记上牌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 3 万公里后,按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 3 万元、2 万元、1 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2.新能源城市环卫车自车辆注册登记上牌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 1 万公里后,每辆车可申领 2 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3.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运车自车辆注册登记上牌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 3 万公里后,按大型、中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 2 万元、1.5 万元、8000 元的运营服务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