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集团:建议发行以美元计值的优先票据及购买2023年票据

风君子博客7月18日消息,今日早间,联想集团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建议仅向专业及机构投资者进行新票据的国际发行,包括根据绿色融资框架发行的数批绿色票据。新票据拟将构成本公司以美元计值的直接、无条件、无担保及非次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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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集团拟将新票据中非绿色票据批次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根据收购要约备忘录载列的条款,购买全部或部分2023年票据,及用作本公司营运资金。公司计划动用相等于新票据中绿色票据批次的所得款项净额,根据绿色融资框架将对全部或部分、一个或多个本公司的新的或者现有的合资格绿色项目(例如绿色建筑或者可再生能源项目)进行融资或再融资。

公告显示,2023年票据于2018年3月29日发行,目前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4455;ISIN:XS1765886244)。于2022年7月18日,2023年票据的未偿还本金金额为686,779,000 美元。于2022年7月18日,公司已开始作出收购要约,以现金购买未偿还的2023年票据,惟须受限于收购上限。

根据公告,联想集团发行票据的完成取决于若干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全球市况、本公司的企业需求及投资者的兴趣。建议发行票据的规模及定价将于入标过程之后厘定。发行票据的入标过程将由法国巴黎银行、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Inc.、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星展银行有限公司、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及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瑞穗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及西班牙桑坦德银行有限公司进行。

联想集团称,公司将发行的新票据未曾亦将不会根据美国证券法或在美国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权区的任何证券监管机构注册。新票据将仅:i)在美国根据 144A 规则所规定的美国证券法登记要求豁免,或在不受美国证券法登记要求限制的交易中提呈发售予合资格机构买家;及ii)根据 S 规例在美国以外的离岸交易中提呈发售予非美国人士。新票据将不会在香港、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权区进行公开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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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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