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30 日消息,国家税务局官网消息,近期,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范思峰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范思峰在 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12 月期间,以直播带货方式取得销售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 167.89 万元,少缴其他税费 100.56 万元。
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范思峰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649.5 万元。其中,对其配合检查且主动补缴的税款 72.68 万元,处 0.6 倍罚款计 43.61 万元;对其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且未主动补缴的税款 11.37 万元,处 1 倍罚款计 11.37 万元;对其隐匿收入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的税款 182.01 万元,处 1.5 倍罚款计 273.02 万元。日前,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范思峰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进一步依法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费服务和税收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按照“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立案稽查、公开曝光”的“五步工作法”进行处置,不断提升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税法遵从度,促进行业长期规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