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之间,知网“梅开二度”踏入公众视野。先是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前期核查正式宣布: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而随着这件事情的热度居高不下,此前自曝被知网侵权长达 13 年的作家陈渐也站了出来,接受凤凰网访谈,对自身的经历做了完整的描述。于是乎,这段访谈又一次让知网登上了热搜。
“吃瓜吃到了自己头上”
陈渐是北京知名作家,代表作品有《大学桥》、《地狱传媒》和《弗洛伊德禁地》等。而与知网牵扯的侵权事情,是他于 5 月 9 日在其微博中曝光:约百万字连载小说《帝世纪》,从 2009 年开始收录在它(知网)的版权库里供人浏览、下载。
时间之久,长达 13 年。
在这次的访谈中,陈渐开门见山地描述这件事是“吃瓜吃到了自己头上”。最初,随着“网传中科院停用知网”等一系列事件的发酵,知网的舆论风波不断。
而陈渐也作为知网的一名用户,在上面也花了不少钱。于是乎,他便在知网上也检索了一下自己的作品,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自己的作品竟然也在知网上“挂”着,陈渐却对此浑然不知 ——“最多一周前才知道的”。
但之前与知网相关的舆论大多都聚焦在“订购费太贵”,陈渐则是把自己发现的问题做了总结拿出来分享、讨论。首先陈渐发出了灵魂一问:作为全国最大的学术论文版权库,请问你们有多少版权得到过作者本人的授权?是否可以公布出来数据,有 10% 吗?
在他看来,很多作者都会认为自己发表在杂志上的文章,若是第三方平台和杂志有协议,那么平台采取付费下载是合理的。“但这是个误区”,陈渐直言不讳地说到。
如果杂志要授权第三方使用,或者做成电子杂志挂在平台上永久公开浏览、下载,都必须得到作者的另行授权。陈渐认为,知网就是利用了这种认知误区,才能如此免费地把作者文章填充到自己的版权库。
而他的这种观点并非是空穴来风,是有过切身经历的。因为在十几年前,陈渐就是在一家杂志社工作,所做的工作内容,正是负责签署与知网相关的合约。
那么从那时开始,知网与杂志社是一种什么模式呢?陈渐的描述是这样的:知网根本就没给我们杂志社一毛钱,而是签订根据下载量分成的协议,再赠送几张知网的月卡。
而这,又恰恰成为了第二个认知误区。很多人可能认为,按照下载量分成似乎是合理的,但细究下来,可能并非如此。
因为学术类的文章,每一篇的下载量都相对极小,根本可以忽略不计。但是知网最核心的盈利模式,就是拿到海量的文章,建立起版权垄断,版权护城河,从而向各大高校、研究机构收费。
例如论文查重,便是基于这样海量数据的基石,但作为这个基石的每一篇文章的作者,却没有任何版权费可言。陈渐对于知网的这种行径,直接抨击道:这他妈太荒诞了!这就是一个趴在所有作者、所有毕业生、所有文化机构身上吸血的怪胎!
而且更令作为小说创作者的陈渐意想不到的是,本以为知网只收录是学术类文章,但小说文章的体量竟然也会如此之大……
有同样困惑的不仅仅是陈渐,《御天鉴》、《雁飞残月天》的作者王晴川,《反骨仔》、《墓法墓天》的作者李亮也留言表示,自己的小说作品也能在知网上检索出来。
而且还得是搜作品名,搜作者搜不出来的那种…… 于是,一纸诉状,陈渐也已经将知网告上法庭。但根据陈渐所说,知网至今没有做出回应。
律师:投稿并不代表授权
在此次的访谈中,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封跃平也参与到了讨论。封跃平对于知网行径所产生的舆论,从法律角度警醒广大文章作者要牢记三点。
首先,针对以往行业中约定俗成的方式是“你向我投稿就代表授权”,封跃平对此直接否决说到:对不起,站不住脚。
一定要记住,投稿并不代表授权。而且就目前来看,授权的形式是越发的严格。
其次,封跃平表示:只要没有授权,就一定是侵权。而对于侵权后的维权,作者也要看“哪个好告一些”、“哪个值得去告”。
例如有些报社、期刊社虽然也存在未授权行为,但它们的恶意并没有那么大,当时也是帮着文章作者发表文章。而如果作者能够证明报社、期刊社将自己的权利授权给了知网,那也是可以为自己维权的。但最简单的维权方式就是告知网,因为它没有在作者授权的情况下,将作品发表在了网络上。
“一告一个准”,封跃平表示。
One More Thing
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对知网依法立案之后,极目新闻联系到了赵德馨教授。去年,“89 岁教授起诉知网获赔 70 万”一事引发了不少的舆论风波。
现如今 90 岁高龄的他,也对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看到这则消息很高兴。
我认为,总的原则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原则来解决,只有充分竞争的市场,才是良性的市场。
通过竞争,使得各个平台都发挥优势,不能搞一家独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