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花 3.7 万在网上购买 374 个游戏账号被判全额返还

3 月 1 日消息,3 月 1 日起,一批关系到医疗、养老、未成年人权益的新规将开始正式施行,例如禁止“大数据杀熟”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新修订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等。

今天,最高法发布九起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14 周岁的原告李某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先后七次从被告经营的网店“X 游戏”购买 374 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 36652 元,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是皮肤、面具、小花裙子等。

然后,这位李某某的父母次日发现后及时与被告经营网店的客服人员联系,表示对原告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被告退款,不过被告不同意全额退款。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某案发时未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游戏账号支付 36652 元的行为,显然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亦明确表示对该行为不予追认,故原告李某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无效,判决被告向原告全额返还购买游戏账号款 36652 元。

了解到,国家新闻出版署去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要求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和登录,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含游客体验模式)向未实名注册和登录的用户提供游戏服务。

此外,厂商须严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时间,所有网络游戏企业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每日 20 时至 21 时向未成年人提供 1 小时服务,其他时间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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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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