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电设计和软件企业近2年内免所得税,随后3年减半 财政部: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9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Published by 风君子 独自遨游何稽首 揭天掀地慰生平 View all posts by 风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