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贷款机构评估人员对需抵押车辆进行初步评估;借款人与贷款机构协商抵押车辆价值以确定贷款金额;双方签订车辆抵押合同并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抵押登记并办理相关证明;抵押期满后,借款人偿还全部借款。
第一步选车:根据自己的需求挑选一辆适合的汽车,选好销售公司。
第二步交付车款:
A.全款购车:交车款需提供证件:身份证。车商提供:“汽车销售发票”、“车辆保修手册”、“车辆使用说明书”。车商可以代办:缴纳购置费、保险、车船使用税、上牌等手续。
B、定金购车:交定金-签订《定购合同》-交全款。
C、按揭购车:交首付款-签合同-银行审批-银行放贷-办理牌照-办理还贷手续。
第三步发票的工商验证:持购车发票在各区工商局机动车市场管理所或汽车交易市场的代办点加盖工商验证章。
第四步办理保险:保险一定要在领取牌照之前办理,汽车交易市场都有保险公司代办机构,在购车时一起完成保险手续,可以省却以后的麻烦。
第五步交纳车辆购置附加费:在市交通局车辆购置附加费征集管理处办理,一般汽车交易市场都有其办事机构。国产车为车款的10%,进口车为完税价格的10%。个人车辆用现金缴费,单位车辆可以用银行支票缴费。购置附加费计算公式:收费额=购车价款/1.17*10%。
第六步车船使用税:在附加费征稽处建档后,去所在地税务局缴纳车船使用税,领取“税”字牌。此项内容可以在购车环节中随时办理,但一般在汽车交易市场中有税务部门的办事机构,一次办完比较方便。
第七步办理移动证:办理地点:在各区县交通大队或其设在汽车交易市场的机构办理。
第八步验车:到车辆检测场检验合格后才能领牌。验车场由车管所指定。检验合格填发由驻场民警签字的机动车登记表。
第九步领取牌照:验车后5个工作日到各区县车管所领取牌照。同时领取行驶证代办凭证。拍照准备办理行驶执照。领取车牌照、临时行车执照和“检”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