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15 日消息,据证券日报报道,针对虚拟币“挖矿”专项整治仍在有序进行中,12 月份以来,海南、陕西、云南、浙江等地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或披露专项整治情况。今年以来,为实现虚拟币挖矿“清零”目标,已有 15 个省份开展针对虚拟币“挖矿”的专项整治。
12 月 3 日,海南省发改委决定将虚拟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 0.80 元,同时不允许虚拟币“挖矿”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相较于其他省份的清退方式,海南以市场化手段提高电价的清退方法较为柔和,这在国内尚属首例。
云南省能源局则在 12 月 10 日披露了云南省中小水电站向比特币“挖矿”非法供电实现“清零”。据初步测算,云南中小水电向比特币“挖矿”非法供电“清零”后,全年可节约电量 20 亿千瓦时。
获悉,近期,浙江采取不提前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查机房、循线倒查“矿机”等方式,突击抽查了全省 7 个地区 20 家国有单位的 36 个 IP 地址,严肃查纠了一批利用公共资源参与虚拟货币“挖矿”与交易的违规违纪行为。
陕西没收用于窃电的比特币矿机 2000 余台,同时,对汉中勉县群峰机械厂特大比特币“挖矿机”窃电案、汉中汉台通达运输有限公司比特币“挖矿机”窃电案等专案侦查工作进行联合督导。
今年 3 月份,内蒙古率先开展清理虚拟币“挖矿”项目,5 月份,先后设立虚拟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制定八项惩戒措施。随后,新疆、青海、四川、云南等省份跟上步伐,开展虚拟币“挖矿”活动清理整顿。9 月份,《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出台后,江苏、浙江、福建、江西等省份也开始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