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积金基数迎来新调整,到手工资怎么算

住房公积金一直备受关注,根据规定,住房公积金以上一年7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2020年公积金缴存基数迎来新调整?

时至6月末,住房公积金将迎来新一轮调整窗口,截至6月23日,海口、天津、昆明、哈尔滨、重庆、南宁、南昌、乌鲁木齐、石家庄、吉林等多个城市发布了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方案。

从各地方案可以看出,提升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各地调整的主要方向,缴存基数下限一般是以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但也有部分地方上下限不做调整。

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对于收入水平已经超过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人群影响更大,因为他们的公积金只能按照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数额进行缴纳。对于收入未超过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人群,如果上一年工资水平未发生变化,那么缴存额度不会发生改变。

这些变化如何影响你的工资?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参保人公积金缴存比例。

也就是说,只要职工平均工资变动,公积金也会跟着动。同时,各地平均工资水平变动不一,公积金调整幅度也就不一样。

如果你去年工资涨了,缴存比例不变,那么本人和单位给你缴纳的公积金都会变多。这也意味着,如果今年7月份以后你的工资没有增加,那么实际到手的工资可能会减少,并体现在工资条上。不过,这部分钱不是真的少了,只是去了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

举例:小王2019年11月入职现单位,单位从2019年11月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单位可按小王2019年实际发放的工资及月份来计算其2019年月平均工资。小王入职单位时的缴存基数为4000元,2019年11月及12月的月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2020年度,小王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5000元,其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则小王2020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的月缴存额=5000×12%+5000×12%=1200元。

需要注意的是缴存基数是按2019年月均工资来计算的,对于2019年没有正常汇缴的职工,认定没有上年月均工资,所以无法参与2020年度的调基。也就是说,2020年,公积金在本单位新增的职工,都不可以调整缴存基数。

举例:小张2020年2月入职现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小张2020年2月的工资4000元,其单位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小张的月缴存额=4000×12%+4000×12%=960元。因小张2019年未在该单位发放工资,无法认定其2019年度的工资数额,故此次不可调整缴存基数。

此外,公积金账户还将有一笔收入。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算利息的日期。结息标准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利息,按照人民银行一年定期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结息后,将住房公积金利息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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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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