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每年7月份开始,到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可以咨询当地教育局。
贷款的同学必须出示书面申请书,并要求附有县级以上民政局盖章和证明。申请书要求详细写明家庭情况,表明个人的还款意识,同时注明详细住址、父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账务核对工作。